一、律所及企业
1、招聘单位:浙江哲衡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1-07
【招聘职位】: 实习人员
【任职要求】:
无不良记录,通过司法考试,致力于从事律师行业。
【联系邮箱】:tjllawyer@sina.com田律师
【工作地点】:杭州市上城区全福桥路298号富亿商业中心A座1102
2、招聘单位: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杭州)
【发布时间】:2024-01-08
【招聘职位】:实习人员
【工作内容】:
1、文件管理:负责管理和归档各类法律文件、卷宗和案卷,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文书校对:协助律师对法律文件进行校对;
3、会议安排和记录:协助组织和安排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和决议,并撰写会议纪要;
4、客户服务:与客户沟通,提供基本接洽;
5、法律文书与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对法律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分类,建立和维护档案管理系统;
6、法律行政事务协调:协助律师处理行政事务,与相关内部部门和个人进行协调沟通。
【任职要求】:
1、中文系、秘书系、行政系、法律系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良好的文书写作功底;
3、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具备抗压能力,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团队管理;
4、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擅长自媒体运营、摄影摄像,能熟练使用GPT工具者优先。
【地址】: 杭州市
【简历投递邮箱】: xuebingying@myhrtr.com
3、招聘单位:上海融力天闻(杭州)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2024-01-03
【招聘职位】: 实习人员
【任职要求】:
1、国内重点院校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2、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有知识产权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4、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人际沟通能力,有很强的执行力和学习能力,有志于长期从事律师工作。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7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1401室
【简历投递邮箱】:15868350302@163.com
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
1、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
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国际商务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最高不超过45周岁;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4年1月2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4年1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0日(周六)-1月21日(周日),9:00-11:30,12:30—16:00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或电子证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注: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
2.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209885
【信息来源】:
2、浙江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管局
鄞州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企业注册审批、商标广告、食品药品监管、特种设备监管等职能,现因工作需要,局本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北路1118号鄞州区市场监管局530室,咨询电话:0574-89296315,联系人:谢老师。
【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详见附件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一寸照等招聘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可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其他说明】:
1.户籍以报名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以上编外用工由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信息来源】:https://www.nbyz.gov.cn/art/2024/1/5/art_1229137185_4350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