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2022年度,浙江工业大学法学一级学位点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严抓培养全过程监控与持续保证,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以培养“人格-知识-技能”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才为基本宗旨,通过系统的培养,本学位点毕业生应当能够:
在人格上,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把握法律职业伦理,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在知识上,掌握本学科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务研究。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在技能上,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和独立开展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撰写一定学术水平和法律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的能力。
(二)学位标准
1.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知识结构
法学硕士应当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具性知识。
首先,法学硕士应熟悉法学的基本理论,并能合理运用法学理论分析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应熟练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养成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熟练运用法律推理、解释和论证方法;应当具有撰写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相关公文的写作能力;应掌握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其次,法学硕士应系统而牢固地掌握所在学科方向的专业知识;深入理解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把握自己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研究方法,并能围绕自己的研究领域独立从事一定的学术研究。
最后,法学硕士还应当熟悉各种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和资料。
(2)课程体系
为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具性知识,法学硕士需要完成学校所开设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必修环节。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非学位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生外语等课程,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对外交流能力;专业基础课包括法理学前沿问题研究、公法前沿问题研究、民法前沿问题研究、刑法前沿问题研究等课程,是研究生学习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为研究生掌握专业知识和发展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开题报告、社会实践等。研究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在完成本方向必修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扩大知识面,跨学科选修一些课程。选修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
法学硕士应当热爱法学专业,形成牢固的守法观念和尊重程序的意识;具有独立的学术人格和严谨的学术态度,崇尚科学精神,对法学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将一般性法学理论观点上升为系统法学理论体系的修养及能力;能够将法律思维方法和学术创新精神贯彻到各项法学研究过程中。
法学硕士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潜心法学理论素养的积淀,学习目的和动机端正,具有为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做贡献的远大理想和责任感。
(2)学术道德
法学硕士应当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树立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诚实守信,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法学硕士应当恪守学术规范,崇尚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修身正己,忠于真理,学风严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摒弃抄袭剽窃,切忌弄虚作假,避免粗制滥造和重复研究,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3.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系统综合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进行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创新性思维,具有良好的理解力、记忆力和表达能力。
(2)获取知识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备运用多种科研工具获取知识以及运用外语获取知识的能力,通过阅读本学科领域主流、经典,前沿的专业主文献,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还具有通过法律实践、学术交流、文献检索等其他途径获取知识的良好能力;熟练掌握法学研究所需的基本研究方法。
(3)科学研究能力
法学硕士应能运用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基本原理分析法律现象,提出和解决问题;具有中国问题意识和解决中国法律问题的能力;具备自主地查阅、搜集,处理、归纳学术资料和信息的能力,能追踪学科知识前沿,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备撰写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具备初步发现和辨别学术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学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对相关的法律现象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4)实践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和社会服务的素质和潜力,应当具备综合应用法律专业知识判断、分析和处理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设计,组织,实施实证性调查研究的能力,能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完成基本的法律接待、法律谈判和法律咨询等实际业务。
(5)学术交流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熟练运用法律专业术语进行学术交流,具备与各法律实务部门接洽、联系的技巧和能力,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交流能力和学术水平。
3.学位论文要求
(1)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7713.1-2006)、《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05),并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年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格式说明》。
第一、结构合理,应包含中英文摘要、目录、导论、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基本内容。
第二、篇幅适中,正文不得少于3万字。
第三、引文合理,注释规范,不会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第四、术语使用规范,其中有关国别、法典、专业术语等的表述符合通用的使用方法,不会产生歧义、引人误解。
(2)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
第一、论文选题适当,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
第二、论文反映法学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最新成果,研究目标明确,综合能力较强。
第三、论文所依据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正确。
第四、论文研究思路和方法可行性强,数据真实可靠。
第五、论文材料翔实,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笔流畅,文风严谨。
第六、符合学术规范。
(3)创新性成果要求
论文需具有一定创新性。包括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在理论或者实践中有其独到之处,如提出了新命题,新角度、新方法,较好地解决法学理论或者法律实践中的某一具体问题。或者在某一特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或者观点创新。
法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所需学术成果详见2022年修订的《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三)本年度建设的总体情况
1.完善体系完整、特色鲜明的学科方向。在维持既有的4个二级学科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导师队伍,培养学科研究特色,为开设特色性课程、做好智库服务提供学科基础。
2.优化结构合理、人才引领的师资队伍。学位点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3人。学位点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的构成,本年度引进青年教师2名。学位点聚焦高水平师资的引进。
3.打造协同育人、服务地方的研究平台。学位点依托地方立法研究院、监察法治研究院等校级平台,积极开展智库建设和咨政研究,本年度获得中央领导、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4项。学位点继续完善并充分利用两个省级实验室平台,为学生运用交叉学科方法开展法学研究提供了支撑。
4.构建思政引领、强化应用的培养体系。学位点以课程思政为抓手,筑牢意识形态的主阵地。重视课程体系全面性的同时突出特色性,学位点开设监察法专题研究、信托法专题研究等特色性课程。重视课堂教学方法创新,引入“双师同堂”的教学模式和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法律适用的能力。
5.产出形式多元、回应实践的学术成果。本年度学位点教师共发表CSSCI期刊(含扩展版)论文13篇,新增主持国家级课题5项、省部级课题10项,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1项,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20余人次。学位点为学生营造良好学术氛围,举办“和山法学”名家讲坛学术讲座20余期,指导学生参加学术会议并作学术交流10余次。
二、基本条件
(一)培养方向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主要有4个培养方向,分别是:(1)诉讼法学;(2)民商法学;(3)经济法学;(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其中法学学科于2020年入围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各个方向的研究特色如下: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1)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法治保障。依托校级创新团队,分析促进共同富裕法治保障的重点,对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提出相关对策建议。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级课题立项。(2)法治浙江建设研究。依托校公法与治理研究院,积极回应我省法治建设中的难题,为法治浙江建设过程中的合法性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相关成果在权威期刊刊发。(3)地方立法与立法评估。依托校地方立法研究院,积极为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评估工作,建构出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服务浙江特色的立法评估方法。相关成果获得省部级领导批示。
2.诉讼法学。(1)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本方向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管辖制度、辩护制度、量刑规范化等学术界和实务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科研成果。(2)腐败治理研究。本方向围绕反腐败犯罪立法、腐败犯罪追诉权行使、腐败犯罪量刑规范化、腐败犯罪刑罚执行及其检察监督等问题,形成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
3.经济法学。(1)慈善与社会福利法治研究。学科长期聚焦于社会福利法与慈善法相关研究,研究成果具有高度原创性、重大创新性和引领性,具重要社会影响,处于国内领先地位。获批国社科重大项目,获省哲社一等奖,学科团队深度参与国省级相关法律的起草和修改工作。(2)信托法研究。学科长期聚焦于信托法研究,研究成果曾获民政部理论研究二等奖以及全国人大社建委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4.民商法学。(1)民法创新理论研究。发挥学校工科优势,依托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新法科前沿基本理论问题,在数据权、人工智能主体资格、平台侵权责任、互联网租赁规制等方面具有研究特色。(2)商法及其应用研究。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需求,依托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在金融法律风险化解、企业创新融资、劳动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具有研究优势。
(二)师资队伍
学位点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综合素质强的教学科研队伍。学位点有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30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13人,具有博士学位47人,占73.4%;45周岁以下33人,占51.6%;省教学名师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入选省151人才6人,其他省部级人才2人。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学位点每年进行有效导师的选拔工作,2022年,具备学术硕士招生资格导师13人。目前学科已形成了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学源结构层次较为合理的导师队伍。
此外,学位点在导师队伍建设上通过名师引领,紧跟学术前沿。。学科致力打造科研团队。培育以问题为导向的科研团队,从研究的学缘需求出发,凝聚学科优势,已组建10多个科研团队,协同孵化了诸多科研成果。学科重视兼职教师力量。本年度继续借力“双千计划”与行业挂职,与省检等单位双向人才交流。
(三)科学研究
2022年度,学位点科学研究再创佳绩。本年度,学位点教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5项,其中俞锋副教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立项,梁艺、李德健、秦汉、苏桑妮等4位老师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立项,青年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国法学院校第三位。此外,新立项省部级课题10项,年度到款横纵向经费合计357.9万元。
学位点教师在《社会科学战线》《浙江社会科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7篇,其中CSSCI期刊(含扩展版)10篇,多篇获得《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的转载。学位点杨杰辉副教授、张翅副教授分别在中央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吕鑫教授撰写的《论第三次分配:理论解析、实践现状与规范重构》获得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
(四)教学科研支撑
学位点建有浙江工业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公法与治理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平台,设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建有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会,拥有全省高校第一个财政专项支持建设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全省高校第一个司法案例库和60家遍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单位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还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
学位点资源充分,具有良好的支撑条件。现有大小3个模拟法庭,总面积达880平米;图书资料丰富,共有国内外相关图书28万册,并建有专业资料室,面积达200平方米,为师生科研与教学提供专业服务与场所。每年订购期刊50多种,订购报纸 10 余种。
(五)奖助体系
学校与法学院已建立了较完整的研究生奖助贷体系。具体奖学金种类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学院还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2022年共有研究生56人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计金额达85万元。其中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人。
三、人才培养
(一)招生选拔
2022年学位点共招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人。
法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按学校每年发布的《浙江工业大学硕土研究生招生章程》进行,报考人员需满足规定的条件及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复试(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如加大宣传、建立研究生课题资助制度、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名校老师推荐等。法学专业考生生源充足且质量良好。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
2022年度学位点主要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
1.“理论+实践”,加强党建引领组织力。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形成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专家学者“讲学”、党组织书记“促学”、全体师生“普学”等“四层”大学习格局。
2.“堡垒+服务”,凝聚基层支部向心力。实行“支部设在学科上”的纵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有效保障了党在学院中心工作中的政治核心地位,精细化党员分类管理,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3.“先锋+先进”,提升师生党员战斗力。学院学位点教师党员比例高达82%,在科研、教学、普法、法援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学院获省“七五”普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小法姐姐”党员工作室获杭州市“七五”普法优秀社会组织、研究生党支部获校“十佳党日活动”。
(三)课程与教材
本学位点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充分体现了专业知识与思想道德修养并重的育人原则,构建合理全面特色结合的理论知识体系,完全满足了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本学位点所设研究生课程注重教学方法的新颖性、前瞻性,并在部分学位课里大力提倡案例教学与实务学习,有效提高了硕士研究生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
目前,法学学位点开设硕士公共学位课5门、专业学位课17门、专业选修课8门。
在任课教师选用方面要求严格,所有研究生课程,特别是专业必修课,全部由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师开课;制定了完备的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学时饱满;课程教学质量总体评价优良。
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任课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积极鼓励教师开展研究生教改立项工作,2022年校企联合课程立项1项,教改研学空间立项1项,课程思政项目1项,顺利完成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继续在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实施“优课优酬”制度,鼓励教师参加优课优酬评选。
(四)导师指导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选聘优秀教师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位导师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指导研究生,并定期开展课题组内或院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要求导师组集体参加和指导。
加强对导师队伍的培训与指导。积极要求和动员导师参加学校与学院组织的导师学校相关学习,并由学院集中力量开展导师学校培训项目,本年度导师参加相关培训共60与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五)学术训练
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实践与创新能力,学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激发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具体如下:
1.每位导师每周至少举办一次学术讨论会,通过课程学习、论文阅读、讨论等形式对研究生实施严格的、完整的、系统的科研训练。
2.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
3.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交流。
4.本学位点还依托学院与省重点学科刑法学科,设立研究生专项课题申报机制,在研究生中开展课题申报并给予经费支持,培育发表高水平论文的机制。
5.学位点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各种岗位,很好地锻炼了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制度保障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学术交流
2022年度共举办“和山法学”名家讲坛学术讲座20余期,定期开展研究生研读会活动。研究生在导师的带领下积极参加各类全国性的法学类学术讲座,参与各类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的研究。在论文发表方面,毕业班中有1名研究生发表A类刊物,毕业班之外,已有数名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发表刊物;科技竞赛方面,学院研究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校级“运河杯”项目5项立项。学院加强对外实践交流平台建设,2022年学院与龙游检察院,平湖市检察院,海盐县检察院,桐乡市检察院等单位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研究生搭建高质量实践锻炼平台。新建教学和实训基地8个,与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开展现场实践教学。
(七)学风建设
学位点注重研究生的学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培养他们勤奋求实、崇尚学术、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品质。通过培养与教育,研究生们绝大多数都能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科学知识并进行科学研究上,在校期间受到了很好的科学训练。
本学位授权点已成立以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为组长的法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出台了专门文件《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术规范》,进一步弘扬了科学创新精神,营造了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2022年,本学科研究生和导师没有发生违背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
(八)培养成效
2022年,本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纳入学校第三方评审系统,进行同行专家和名校盲审,盲审通过率100%。学院顺利通过了2022年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此次抽查硕士学位论文共被抽中2篇,抽查成绩全部在良好以上。
学位点对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过程管理,把高质量的学位论文作为衡量研究生水平的标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主要措施有:建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论文发表制度、优秀论文评选制度、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环节、答辩后审议制度。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督促研究生导师认真履行导师责任,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论文工作阶段实行研究生定期汇报检查制度。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包括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安排、对论文技术难点及工作成果的评价等。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学位点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并及时向学生反馈存在的问题,限期修改后才进行后续的送审环节,大大提高了学位论文质量。在答辩后增设答辩后论文审议环节,审核相关论文是否认真修改是否达到相关要求。为了规范研究生答辩环节,目前所有的硕士研究生论文实行了全盲审和集中答辩制。
(九)管理服务
学院设有研究生办公室,配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处理日常事务,学位点指定有专门负责人,辅助和服务指导教师完成学生培养过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整个培养管理过程。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以及在培养过程中的规范性,学位点从指导教师的遴选、研究生招生、教学过程的实施和奖学金的评定等都有各自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整理汇总相关制度装订成册方便查阅。2022年学院及学位点修订出台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创新成果要求规定》《法学研究生(学硕)必修环节实施细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学)》等制度文件。
(十)就业发展
法学院2022届法学硕士毕业生共12人,就业人数10人,就业去向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以及企业法务,就业层次与专业相关度较高。
四、服务贡献
(一)科研成果转化
学位点依托浙江工业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公法与治理研究院等校级智库,积极开展智库服务,将既有科研成果与社会发展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一批优秀的智库服务成果。2022年度共获得省部级以上批示4项,其中吕鑫教授撰写的《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与作用》《完善第三次分配立法 全力助推共同富裕》和苏桑妮老师撰写的从我国治理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看相关制度建设及对策建议均获得了中央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二)服务社会
学位点基于培养“人格-知识-技能”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才的宗旨,以社会服务回馈人才培养,本年度在检校合作与律师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强化检校合作,服务人才培养。以学校与浙江省检察院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书为契机,学位点与浙江省检察系统在教育培训、互聘互派、实践教学和理论研究等四大领域积极开展合作共建。学位点教师中有2位挂职市级检察院副检察长、5位入选双千计划和省检察院检校合作计划,学位点教师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级课题2项,参与各级检察院案件论证百余次。检校合作平台的构建也提升了学位点的育人质量,省检察院政治处先后派遣8位专家担任学位点实务导师,共同参与学生培养方案制定、教材编写、实践课程设计、论文指导等专业教学和育人活动。
2.立足律师学院,培养专业人才。以学校律师学院为平台,学位点强化与浙江省律协的合作,承接浙江省律师岗前培训工作。培训结业从事律师职业的学员已超过全省执业律师半数以上。作为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的会长单位,目前已召开学术会议、举办“刑辩大讲堂”十余次,为全省律师行业提供理论研讨、实践交流的平台。
五、存在的问题
1.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目前学院学位点拥有教授等正高级职称8人,占比12%左右,总量偏少,而且部份人员面临退休,近年新晋教授人数不多,近3年只有1人顺利晋升教授。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极大影响了学院的总体建设工作。
2.人才引进力度不够。近年来由于进人指标的影响,新招收的年轻博士数量总体不多,而现有人才队伍中35岁以下的新生力量人数偏少,46岁至60岁人数占大多数,从长远看影响队伍年龄结构的优化。
3.专业任课教师队伍团队化建设有待加强。学院的教师团队化建设力度还不够,较多还停留在学科方向为单位的教学队伍体系,成熟高效的教学与科研团队很少,更多的还是单兵作战模式,较大的影响了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下一年建设计划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以柔性引进方式继续在各学科领域柔性引进10位高水平法学学者,发挥团队领雁效能,带动学科学位点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同时积极争取相关指标计划,大力引进国内外名校的年青博士生,做好新生力量的储备工作,进一步优化专任教师的学历、学缘和职称结构。
2.完善专任教师上岗培训制度。利用校导师学校、主讲教师培训、学院“青蓝工程”、团队辅导等平台,加强对在职教师及新进教师的培训与培养。同时注重对法律硕士学位点的专任教师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案例教学、学风教育等培训,鼓励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锻炼,实现专任教师实务经历的多样化,不断提高专任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
3.加强团队建设。进一步推进深化团队建设工作,开展团队绩效评价体系的探索,建立健全团队建设相关制度,为团队发展提供良好外部环境和政策支持。学院重点支持建设3-5个教学科研团队,重点培育和支持具有解决经济社会重大问题能力的创新团队,培养和造就一批省内国内知名的学科(学术)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新科技人才,依靠教学团队推进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