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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fxytw 发布日期:2021-02-25 浏览次数:

学位点依托法学一级学科,法学专业是浙江工业大学重点专业,2020年入围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学科在2006年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自设国际法律与经济二级硕士点。2014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7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建有浙江工业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和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等教学科研平台。学科水平在浙江省属高校中位列前列。

现从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服务贡献等四个方面介绍本学位点在2020年度的建设情况。

1 目标与标准

1.1 硕士培养目标

培养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毕业后能够胜任法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有:

1. 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2. 掌握本学科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 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和独立开展技术工作的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撰写一定学术水平和法律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的能力;

5.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6. 毕业后能够胜任法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1.2 硕士学位标准

一、学分要求

全日制法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研究生所修总学分不少于36.5学分。课程体系设置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其中,学位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非学位课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学位专业基础课12学分,非学位方向必修课6学分,非学位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公共必修课7学分,所属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以外的公共选修课至少1学分。所有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原则上在第1学年内修完。

必修环节共4.5学分。其中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为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与训练以及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2学分;学术活动,参加本专业相关的各种学术讲座不少于25次,并完成读书报告与习作,1学分;开题报告,应在研二春季学期结束前完成0.5学分;社会实践,硕士生在研一寒暑假或研二寒假期间,到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部等从事法律实习工作,实习时间满三个月,在前四学期协助导师完成30课时的教学实践(协助导师上本科生的辅导课或习题课;本科生答疑或批改作业;组织本科生课堂讨论),1学分。

凡本科为非法学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须补修6门核心课程: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中的4门课程。补修课程只记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学位要求总学分。

二、成果要求

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须取得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1.作为共同作者,发表(含录用)权威期刊或SSCI 、A&HCI检索期刊、SCI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但要有独立的工作部分,并体现在其硕士学位论文中(须提供研究生所作贡献的具体说明);

2.发表(含录用)B类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

3.作为主要参与人,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前3);

4.在全国性专业比赛中获奖(前2名);

5.学位论文依托横向课题的,公开发明专利1项

6.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高水平学术成果:

(1)公开发表(含录用)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2)公开出版专著、教材、译著1部(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排名前3,但须提供研究生所作贡献的具体说明);

(3)学术论文在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作交流报告或编入会议论文集;

(4)公开发表(含录用)一篇学术论文,且学位论文外审专家所给的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5)撰写的研究报告获得厅局级领导批示(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排名前2)。

按第5、6项条件之一获得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的学术型研究生,须参加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的公开答辩,答辩前需将申请表和答辩委员会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其中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为当然委员。

2基本条件

2.1培养方向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主要有4个培养方向,分别是:(1)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2)民商法学;(3)03.经济法学;(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2师资队伍

近年来,通过人才引进和师资培养,法学学科师资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逐步优化,打造的高峰人才引领,特色鲜明的学科群体和研究团队初现雏形。

学位点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综合素质强的教学科研队伍。法学学科现有专任教师61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6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入选省151人才第3层次6人,其他省部级人才2人;具有博士学位40人,占65.6%;45岁以下32人,占52.5%。。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学位点每年进行有效导师的选拔工作,2020年,学位点的有效硕士生导师16人。目前学科已形成了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学源结构层次较为合理的导师队伍。

此外,学位点在导师队伍建设上通过名师引领,紧跟学术前沿。2020年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水平人才,以柔性方式成功引进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孙长永教授。学科致力打造科研团队。培育以问题为导向的科研团队,从研究的学缘需求出发,凝聚学科优势,已组建20余个科研团队,协同孵化了诸多科研成果。学科重视兼职教师力量。聘请了108位客座教授和实务导师,为学生100%配备社会导师,助力学生指导、教学建设、学术研究等工作。借力“双千计划”与行业挂职,与省检等单位双向人才交流。

2.3科学研究

2020年,学科发挥专业特色优势,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业绩显著。学位点吕鑫老师的《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机制的法治保障研究》获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实现了建院以来的历史性突破,黄锴老师于2020年初在法学类顶级期刊《法学研究》上发表学术论文1 篇,实现了学院在“法学三大刊”上零的突破。同时新立项国社科课题4项,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一般课题2项, 2020年新到款横纵向科研经费合计439.9万元。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20篇左右学术类论文,其中CSSCI期刊共计13篇。

2020年,学位点教师关注法治浙江建设、互联网+法学、自贸区、一带一路等与我省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的前沿问题,与有关部门科研合作,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挖掘和吸取科研资源,孵化一定科研成果,撰写的决策参考多次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张春贤副委员长、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何毅亭主任委员、中共浙江省委郑栅洁等国级、正部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2.4教学科研支撑

截止2020年底,本学位点建有浙江工业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和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等教学科研平台,设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建有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会,拥有全省高校第一个财政专项支持建设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全省高校第一个司法案例库和60家遍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单位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还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学位点目前拥有中文藏书9.83万册,外文藏书0.13万册,订阅国内专业期刊55种,订阅国外专业期刊2种,拥有中文数据库6个,外文数据库17个,电子期刊读物1892种。学位点拥有仪器设备总值达228万元,实验室总面积740 m2,其中最大实验室面积350 m2

2.5奖助体系

学校与法学院已建立了较完整的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管理文件主要包括《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管理办法(试行)》等。具体奖学金种类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学院还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具体奖学金种类如下:

①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在各类专业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按照国家每年下拨名额进行评选和奖励,奖励标准为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纳入我校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8000 元,覆盖所有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第二、三年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

④新生奖学金:用于一次性奖励当年度被我校接收的普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等,普通推免生的新生奖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

⑤单项奖学金:用于鼓励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额度为1000元/人。

⑥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通过助教、助研、助管而获得的酬金。学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包括学科科研助手、行政助理、兼职辅导员、助理辅导员等岗位。

⑦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3人才培养

3.1招生选拔

2020年学位点共招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8人。

法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按学校每年发布的《浙江工业大学硕土研究生招生章程》进行,报考人员需满足规定的条件及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复试(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如加大宣传、建立研究生课题资助制度、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名校老师推荐等。法学专业考生生源充足且质量良好。

3.2思政教育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于浙江省“三个地”的政治优势与“重要窗口”的战略部署,依靠“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的平台优势,学院以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法学院”为主要目标,以此引领与带动“卓越法学”大思政体系的建构与发展, 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一、以新思想为引领,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充分发挥浙江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萌发地的政治优势,将习近平同志从法治浙江到法治中国的思想演进作为学习与研究的重要内容,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基地”的建设为契机,构建起了党委“领学”、专家“讲学”、书记“促学”、全体“普学”、督办督学的思想政治学习格局,形成了思想学习与学术研究的有机统一。

二、以支部建设为支点,激活党建红色“主引擎”

实施“支部建在二级学科上”的纵向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配备“政治强、业务强”双强型党员教师支部书记,建立年度考核和廉政责任等重要事项中的“双签机制”,加强校院两级党组织的联系与互动。各支部积极参与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实现了在研究中学习、在学习中研究的互动升华,并将学习与研究的心得成果以开设全校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党课的方式予以宣讲,实现了“党建+学科建设”“党建+队伍建设”“党建+人才培养”的互融互促。

三、以课程思政为抓手,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

学院在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过程中,积极组织各学科教师将研究成果内化到课堂教学中去。努力将思政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发挥专业教师课程育人的主体作用,实现师生双向主体互动,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实现思政教育5 个“进”(进教学大纲、进教学设计、进教案、进 PPT、进课堂)。制定思政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教学计划,统筹思政理论课、综合素养课和专业课的协同育人效应,确立了《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实务》等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推动了学院整体课程体系的思政育人效应。

四、以双导师制为载体,建强教书育人“主力军”

学科整合优化思政教育资源,将价值引领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拓展选拔视野、抓好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健全激励机制,推进思政队伍建设。在全省率先推行双导师制,聘请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专业教师和实务界人士担任综合导师和实务导师,构建完成“双导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朋辈、学生党员”五位一体的育人队伍,形成“学校、学院、实践基地、双导师”四级联动的思政育人机制,达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保障。

3.3课程教学

本学位点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充分体现了专业知识与思想道德修养并重的育人原则,构建合理全面特色结合的理论知识体系,完全满足了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本学位点所设研究生课程注重教学方法的新颖性、前瞻性,并在部分学位课里大力提倡案例教学与实务学习,有效提高了硕士研究生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

目前,法学学科开设硕士公共学位课4门、专业基础课5门、专业必修课12门、专业选修课16门。

在任课教师选用方面要求严格,所有研究生课程,特别是专业必修课,全部由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师开课;制定了完备的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学时饱满;课程教学质量总体评价优良。

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任课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积极鼓励教师开展研究生教改立项工作,2020年研究生教学“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建设项目)2项,顺利完成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继续在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实施“优课优酬”制度,鼓励教师参加优课优酬评选。

3.4导师指导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选聘优秀教师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位导师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指导研究生,并定期开展课题组内或院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要求导师组集体参加和指导。

3.5学术训练

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实践与创新能力,学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激发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具体如下:

1)每位导师每周至少举办一次学术讨论会,通过课程学习、论文阅读、讨论等形式对研究生实施严格的、完整的、系统的科研训练。

2)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

3)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4)本学位点还依托学院与省重点学科刑法学科,设立研究生专项课题申报机制,在研究生中开展课题申报并给予经费支持,培育发表高水平论文的机制。

5)学位点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各种岗位,很好地锻炼了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制度保障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6学术交流

学院以“和山法学”名家讲坛为依托,2020年线上线下共举办14期法学类的学术讲座或者实务讲座,定期开展研究生研读会活动。其次,研究生在导师的带领下积极参加各类全国性的法学类学术讲座,参与省政府,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等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课题。在论文发表方面,毕业班中有2名研究生发表A类刊物,3名研究生发表B类期刊论文,毕业班之外,已有数名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发表刊物;科技竞赛方面,学院研究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校级“运河杯”项目8项,其中获奖1项。学院加强对外实践交流平台建设,本年度学院与省律协、省公证协会、宁波中院、省内8家知名律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研究生搭建高质量实践锻炼平台。

3.7论文质量

2020年,本学位点的学位论文进行同行专家和名校盲审,盲审通过率100%。

3.8质量保证

学位点对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过程管理,把高质量的学位论文作为衡量研究生水平的标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主要措施有:建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论文发表制度、优秀论文评选制度、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审议制度。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督促研究生导师认真履行导师责任,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论文工作阶段实行研究生定期汇报检查制度。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包括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安排、对论文技术难点及工作成果的评价等。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学位点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并及时向学生反馈存在的问题,限期修改后才进行后续的送审环节,大大提高了学位论文质量。为了规范研究生答辩环节,目前所有的硕士研究生论文实行了全盲审和集中答辩制。

3.9学风建设

学位点注重研究生的学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培养他们勤奋求实崇尚学术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品质通过培养与教育研究生们绝大多数都能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科学知识并进行科学研究上,在校期间受到了很好的科学训练。

本学位授权点成立了以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为组长的法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出台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术规范》【浙工大法2016(16)号】,进一步弘扬了科学创新精神,营造了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2020年,本学科研究生和导师没有发生违背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

3.10管理服务

学院设有研究生办公室,配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处理日常事务,学位点指定有专门负责人,辅助和管理指导教师完成学生培养过程,整个的管理过程完全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规范进行。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以及在培养过程中的规范性,学位点从指导教师的遴选、研究生招生、教学过程的实施和奖学金的评定等都有各自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所有的规章制度均由校研究生院制定,学位点讨论认可后,由学校学术委员会通过。

具体规则和规定有《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关于进修研究生课程的管理办法》、《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

3.11就业发展

法学院2020届法学硕士毕业生共13人,就业人数12人,就业率为92.3%,就业去向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以及企业法务,就业层次与专业相关度较高。其中4名学生就业去向为党政机关公务员,1名学生就业于各类事业单位,各级选调生上岸4名,分别前往浙江苍南县、仙居县等基层就业,公务员录取率继续在全校各专业中名列前茅。被各行业企业录取的3名学生均为法务相关岗位,另有4人被律所录取,1人国内升学,前往中南大学深造读博。

4服务贡献

4.1 研服务社会

学位点强化科研意识,做好科研规划,依托团队优势,加强科研工作,服务科学立法。2020年,学位点吕鑫老师担任首席专家的课题《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机制的法治保障研究》获得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实现了建院以来的历史性突破,黄锴老师于2020年初在法学类顶级期刊《法学研究》上发表学术论文1 篇,实现了学院在“法学三大刊”上零的突破。同时新立项国社科课题4项,省部级重大项目1项,一般课题2项, 2020年新到款横纵向科研经费合计263.9万元。同时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20多篇学术类论文,一级期刊2篇,A类2篇,CSSCI期刊共计5篇。这些科研成果为社会服务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团队积极完成成果转化,为国家和省级立法建言献策。

4.2 专业服务决策

学位点专业特色鲜明,重点关注法治浙江建设、互联网+法学、自贸区、知识产权等与我省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的前沿问题,为省人大、省政府、省高院等部门提供地方立法和论证意见,同时结合本省转型期发展需求,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法律咨询。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破重大科研难题,服务社会发展。我院教师撰写的决策参考获得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何毅亭主任委员、中共浙江省委郑栅洁等省部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5项。

4.3 教育服务人才

学位点积极发挥基地作用,培育法律实务人才。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合作,签订了合作发展协议,建设完善我省省律师上岗培训等法律实务培训的重要基地,组织律师岗前培训并培训实习律师,学位点承办了省司法厅在杭州召开的全省律师行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宣讲会,同时积极参与组织杭州市、台州市、嘉兴市等检察机关干警检务能力提升培训班5余次,培训干警300余人次。学位点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强调以应用研究为先导,重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为学生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创立了“人格-知识-技能”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