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法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学院名额2人。
二、评选流程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名单公示如下:
组长:潘鹏程
组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毛卫民、叶笑颖、李嘉、陈捷克、俞泱、程可、童新媚、崔浙钘。
秘 书:鲁丽丽、扎西格来
纪检督察员:柳华贵
3.学院充分利用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过程,完善评审程序,充分发挥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过程中的育人宣传教育作用;
三、评选标准
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新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的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进程安排
1.9月20日-9月30日,学生申请;
2.9月28日前,学院报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审候选人相关材料。
3.10月10日前,学校组织评审组评审,完成1名候选人推荐报送省资助中心,参加浙江省组织的特别评审活动。
4.10月10日前,学院通过公开评选、现场答辩等形式完成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具体答辩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5.10月20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五、报送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电子稿发zhaxi@zjut.edu.cn;纸质稿交到法A402扎西格来老师处。
2.申请表请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
3.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4.本学期涉及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国家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
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院资助专项辅导员扎西格来,联系方式0571-85290523 。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3版).doc
法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