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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项目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fxytw 发布日期:2023-04-25 浏览次数:450

各位同学:   

为推动学校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化进程,拓展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学术思维,丰富学生的求学经历,为学生提供赴海外(含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的机会,学校资助中心以浙江工业大学“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为依托,结合《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校园经历经费资助办法》,特启动“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项目,该项目将全额资助25名学生前往香港、澳门高校开展为期10天的学习交流,现启动学院学生选拔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拔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无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3)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此前未享受过相关访学经费资助;

(4)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含2.5),截止目前无重修课程;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等级考试,符合到访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的相关语言要求。

(6)符合以上5点基本条件的学生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者优先考虑:

①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

②积极参加勤工俭学和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突出;

③在校期间曾在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表现优秀;

④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7)思想活跃,具有开拓创新意识;

(8)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交流任务;

(9)该资助在校期间只能参加一次。

三、选拔形式

1、学生申请

 学生应按要求填写《“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计划申请表》(附件1)《“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2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姓名+年级+“麦田计划”交流计划申请表文件命名后电子稿发邮箱zhaxi@zjut.edu.cn  。纸质稿交至法A402学院学工办扎西格来老师处。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2日。

2、学院推荐

学院成立“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项目评审小组,组长潘鹏程,组成员俞泱、叶笑颖、扎西格来、崔浙钘、陈捷克。评审小组审核申请学生材料,进行等额推荐,学院推荐1-2名符合学生报学校资助中心。

3、资助中心审核

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学院推荐学生材料,并确定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管理与考核

1、入选资助学生须服从学校及交流团的统一安排。

2、交流结束后,须于开学后一周内向学校提交学习交流报告,并按学校组织安排的时间参与游学报告会。

五、项目介绍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交流高校

人数

社会资助金

学校资助金

学院资助金

预计总费用

“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项目

2023年8月1日-10日(拟)

香港大学、澳门城市大学

25人

“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6000元/人

6000元/人

3000元/人

15000元/


浙江工业大学“麦田计划”赴港澳高校学习交流申请表.docx

“泰隆之星”国际交流成长基金申请审批表.docx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