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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的通知
作者:fxytw 发布日期:2023-04-18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老师:

为了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学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均可参加课外科技基金项目的申报。


二、申报项目范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独立完成的或以学生为主完成的科研与技术革新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具体可参选的内容有: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等提出的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项目;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其它自然科学类、软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详见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立项指南)项目。

5.鼓励学生结合“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开展项目申报。


三、项目立项实施方法

1.项目申报需提交申请书(附件1,实名匿名各一份)、申报清单(附件2)、项目清单(附件3),同时需在创新创业教育系统(系统操作方法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S1BN8ygTOA7wD2VsAYjs0w)内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送所在学院。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成员中学历最高人员,项目所有成员合计不超过6人;项目按成员中学历最高成员的学历划分至本科生组、硕士研究生组、博士研究生组;本科生组仅限本科生申报,硕士研究生组允许硕士生申报或本科生与硕士生合作申报,博士研究生组仅限博士生申报;项目成员全部为留学生的划分至留学生组进行专项评审。

2.以上材料提交时间为423日16:00前学院审核所有申报项目后,提交校团委管理端

3.学校根据各学院项目申报数、人数、校“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成绩等要素,测算各学院校级立项数(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数)、校级资助项目数及资助总金额。其中,上一年度有不结题项目,相应减少相关所属学院本年度校级立项数(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数)。

4.学院组织专家,按学历组别分别对申报项目的意义、研究条件及可行性等进行评审,并根据学校测算数据,确定各学历组别院级立项项目、校级立项项目(包括校级资助项目)、校级资助项目,以及校级资助项目中各项目资助金额。

5.校级立项项目53日前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完成填报、审核等工作。

6.学校审核各学院上报校级立项项目及资助项目,并予以公示、发文。


四、项目结题实施方案

1.项目结题需完成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系统填报,具体需要填写《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并随附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报送所在学院。如有已经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

2.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结题评审,并预计10月10日前将所有申报结题项目的《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及相关结题材料上报学校。

3.学校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结题材料,并予以公示、发文。


、其他事宜

1.材料报送邮箱:zjutlawxsswfzzx@163.com(命名:负责人+2023运河杯)

2.联系方式:叶老师,0571-8832065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申报清单.xls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立项项目清单.xls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立项指南.pdf

附件5: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基金法学类研究方向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