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三、招生名额
1.普通计划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 | 学习方式 | 招生总指标 | 其中:已录推免生人数 | 其中:统考招生人数 |
030100 | 法学 | 全日制 | 19 | 1 | 18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日制 | 10 | 0 | 1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5 | 0 | 5 |
2.专项计划指标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招生指标 | 备注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1 |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 10 分,总分下降 30分。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法学硕士(学术型)复试分数线在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学术型)基本要求基础上执行。专业型硕士法律硕士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专业型)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
法学(030100) | 326 | 45 | 68 | 国家线 |
法律(法学)(035102) | 326 | 45 | 68 | 国家线 |
法律(非法学)(035101) | 326 | 45 | 68 | 国家线 |
2.复试方式
2023 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3.复试安排
(1)第一批一志愿考生: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 复试时间 |
法律(法学)(035102) | 2023年3月30日(周四)上午12:30候考室 | 2023年3月30日(周四)上午12:30前到达候考室,12:30-13:00资格审查,13:00左右开始复试。 |
法律(非法学)(035101) | ||
法学 (030100) | 2023年3月31日(周五)上午7:30 候考室 | 2023年3月31日(周五)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7:30-8:30资格审查,8:30左右开始复试。 |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者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
入校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经核验进入校园,去往法学楼建议从学校西南门进入。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候考室为法学楼A412,考场为法学楼B405,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当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招生指标1:1.5的比例(小数点进1)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同分情况下通过法考者优先,都通过法考则法考分数高者优先。
6.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1)心理素质普测。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操作流程见附件)。
(2)资格复查材料
资格审查当天,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必须携带原件予以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各1份,政审表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封面见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提交的材料统一由学院妥善保管,请考生及时做好材料的备份。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01《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见附件)
02本人准考证;
03有效身份证;
04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需签名)
05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表;
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06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07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08本人政审表(见附件,要求提前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
09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法考证书(通过者提供)
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学校研招办网站:《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yz.zjut.edu.cn/2023/0322/c4269a218465/page.htm)。
7.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3)复试过程全程监控,全程视频录像,杜绝弄虚作假。
8.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9.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调剂考生按初试总分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同等条件下通过法考、课外科技立项、论文发表或著作、其他荣誉奖项表现突出者优先。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我院暂不接受统考非英语类的考生。
(2)拟调剂人数:法学院法学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1名,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拟接收调剂考生4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拟接收调剂考生3名。参加复试人数以拟调剂名额的1.5倍的比例(小数点进1)确定,同分情况下通过法考者优先,都通过法考则法考分数高者优先。
(3)调剂申请条件:
A)法学专业调剂学生为报考法学相关专业(代码0301开头),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强,素质较全面。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原则上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B)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开头)毕业,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
C)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毕业,报考专业必须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调剂时间:暂定于4月上旬。具体时间视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届时可以登陆我院官网查看剂复试名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培养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给我校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体检标准由学校医院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学院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蒋老师,0571-85290770,建议采用顺丰快递。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85290770
联系人:蒋老师
邮箱:fxyyjs@zjut.edu.cn
八、举报、投诉、申诉
学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投诉等申诉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监督员:毛筱媛、潘鹏程
监督电话:0571-85290505
监督邮箱:panpc@zjut.edu.cn
凡是举报、投诉,均需要实名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提供相应的纸质或电子佐证材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九、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法学院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封面).pdf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pdf
附件4:关于研究生心理素质测试的操作流程(2023年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