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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2-10-09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布置,学校决定启动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做好我院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申诉等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 任:吕鑫

成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毛卫民、张友连、张兆松、张曙、俞泱、唐丰鹤、崔浙钘、蒋昕、潘鹏程

纪检督察员:柳华贵

申请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三、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及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六)二年级及以上的硕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学业奖学金。

四、奖励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方案学院推荐正式名额1人、候选名额1人

六、评选程序

本次评优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4号有关规定执行。

1)10月9日-10月11日,学院组织学生申报,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于10月11日16:00前将电子稿发至zxcui@z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将审批表纸质稿((A4正反双面单页打印))送至法A402研究生辅导员处

2)10月12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公开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为10月12日中午12:30,法A412。申请人需制作PPT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答辩内容要围绕国家奖学金相关条例要求,并打印10份答辩相关材料,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投票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过程遵循“平等、回避、公正、保密”原则,申请人导师若为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届时回避评审。

3)10月22日前,学院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期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候。

4)10月22日-10月29日,学院将评选名单及材料报送校党委研工部,校党委研工部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审批,并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名单报教育厅。

 

若有不明事宜,请联系研究生辅导员崔老师,电话:85290536,电子邮件zxcui@zjut.edu.cn。

 

法学院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2022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