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4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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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2014级研究生:
请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年修订》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导师签字后,由班长收齐纸质稿一式四份于10月29日12点前交至学院法A407办公室,电子稿发到yangyuan@zjut.edu.cn,文档命名格式:研究生姓名+培养计划,即某某某培养计划。
1、 请仔细阅读《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年修订》,特别注意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及研究生在答辩前至少应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与其所学专业有关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非法律专业毕业生必须补修6门核心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事项。
2、 研究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同时根据本学位点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个人具体情况,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尽量不要中途修改,列入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就需学习,以免影响教师授课计划安排。
3、 研究生应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请教。
4、 指导教师应对培养研究生有高度的责任感,并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对研究生进行指导,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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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办公室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