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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为毕业生教授离校前最后一堂课
发布日期:2014-06-26 浏览次数:
   6月21日下午,刚刚经历了全校毕业典礼的法学院两百多名2014届毕业生又重新齐聚在法学楼教室里,他们还要感受毕业离校前的最后一堂课,这堂课并没有参考教材,同学们所要倾听和学习的,是院长于世忠教授近30年来在法律实务界的从业体悟。
  面对即将进入公检法机关、政府部门、律所等单位的毕业生们,于院长首先强调的是思维的重要性,他指出思维是一种能力,可以习而得之,鼓励同学们多角度、多维度地思考问题,积极洞察寻找事物的本性。法律思维是一个人本能地以法律为基础来思考解决问题方法的思维,它包括求证、求标、求本三个层次,法律人只有善于求本,懂得贯通才能无往而不胜。其次,以生动的案例说明法律思维将拓展智慧.在进入社会之际,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够促成开阔的眼界,宽广的胸怀,并能使人懂得高调做事、低调做人之理,心理的平衡将有助于避免和化解职场危机。最后,对同学们提出敬廉崇洁、志存高远的希望和要求。于院长的讲课富于幽默、充满激情、饱含哲理,让在场的所有毕业生们欢笑和感动之余深受启发。
  作为法学院2014年毕业季系列活动的创新举措,由院长亲自教授毕业生离校前最后一堂课既是全体毕业生们的心愿,也是院长的心意:一方面,初入职场的同学们亟待职业素养启蒙;另一方面,院长将对学生们最真挚和深沉的情感化为临别时的谆谆教诲和美好祝愿。
  据悉,除毕业生离校前最后一堂课外,法学院毕业季系列活动还包括“明德尚法”之毕业宣誓仪式、“感恩、责任”之毕业生党员支部大会、 “青年法律人”之毕业寄语、“凤凰花开”之文明离校等子活动。该系列活动旨在培养法科毕业生爱校爱院情怀,激发兴校荣院热情,鼓励毕业生拓展法律思维和情商,恪守职业操守,早日从法学新青年成长为卓越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