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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团委 发布日期:2021-04-1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内容

本次申报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立项原则及数量

1.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分开申报,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择优进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推荐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

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数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待教育部正式通知决定。

三、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对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可以个人或团队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须以团队申报,团队申报的参加人数最多不得超过5人。

2.申报名额:学院项目总申报数量不超过15项。

3.项目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人根据申报项目类别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对应的《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或《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递交至学生所在学院。

2)学院组织初评和推荐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所有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盲审版:不含个人信息、一份正式版)及项目汇总表,请于428日20:00,将电子版命名为“大创申报+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zjutlawfayan@163.com,无须上交纸质版。

4、学校组织评审                        

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由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5、项目立项

学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推荐的项目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并予以公示和发文。

如有疑问请联系叶笑颖老师,联系电话:8832065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法学院学工办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