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色塔扎堆同学院内通报批评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
发布日期: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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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宿舍常规检查中,发现东09#605宿舍色塔扎堆同学在签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承诺书后仍存在公寓违规违纪现象,违反《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决定给予该同学院内通报批评处理。具体通报情况如下:
学号 | 姓名 | 班级 | 宿舍号 | 违纪行为 |
201806052212 | 色塔扎堆 | 知识产权1801班 | 东09#605 | 使用锂电池 |
特此通报!
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认真遵守《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杜绝使用违规电器及其他违纪行为,共同维护宿舍安全。
法学院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