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发展性资助计划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fxytw
发布日期:2020-12-10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第十届发展性资助计划中期检查工作,请各项目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发展性资助计划中期检查情况考核表》(见附件1)。普通项目由各学院负责中期考核,委托项目由校资助中心集中答辩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附件请各同学于2020年12月19日前报送至资助辅导员扎西格来,3384004780@qq.com(主题:姓名+发展性资助计划中期)。如有疑问,请联系85290523。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