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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19级本科生综合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2019级本科同学:

为贯彻落实学校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的战略举措,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多方面培养卓越法律人,提升我院学生法律知识水平,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行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实施意见》(见附件1)的要求,根据公正、公开;志愿优先,个别调整;师生双向选择原则,现将2019级本科生综合导师选聘工作时间进程说明如下:

一、更新完善学院教师简历

对学院网站“师资队伍”板块更新,以帮助学生更充分、全面地了解学院教师情况。2020年12月1日(周二),学院学工办通过邮件向学院教师发送《教师信息统计表》,各位教师需在12月5日(周六)前完成信息填报并反馈至学院邮箱3384004780@qq.com.

二、成立选聘工作指导小组

12月7日,学院成立2019级本科生综合导师选聘工作指导小组。组长胡洪武、副组长张友连,组员鲁丽丽、劳纯燕、毛卫民、李嘉、沈康。

三、学生综合导师志愿填报

学院下发学生综合导师志愿填报表,学生可根据自身学术情趣、对教师的了解情况等,填报不多于5个综合导师志愿,并完成个人信息(成绩、在校表现等)填报,以便教师选择学生。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并将志愿填报表返还至学院学工办,未填报志愿的学生视同意最后统一调配。

四、教师选学生,完成选配工作

根据志愿数量和顺序,先后开展五轮师生选配工作,具体教师选配流程参考文末附件中的流程图。其中,前一轮志愿配备结束后剩余为被选上的学生,投递给其次志愿的老师。五个志愿双向选择结束后,若有未满足所选志愿的学生,则由工作小组随机配备导师。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轮(第一志愿):12月14日-12月17日

第二轮(第二志愿):12月18日-12月21日

第三轮(第三志愿):12月22日-12月24日

第四轮(第四志愿):12月25日-12月27日

第五轮(第五志愿+调配):12月28日-12月30日

五、公示

公示师生选配结果,为期三天(12月31日-1月2日)。

六、如有疑问可联系法学院2019级年级辅导员:沈康(联系方式88320652)、扎西格来(联系方式85290523)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综合导师选聘工作指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行本科生综合导师制实施意见.docx

法学院教师信息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