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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教学教务 发布日期:2020-03-06 浏览次数:


 

各学位点、各位硕士生导师、毕业研究生:

为了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学校将采取学位论文分批集中送审及增开学位委员会会议等方式做好2020年夏季学位授予工作。现将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第一批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学院按照各学位点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发表论文等进行审查,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10〕19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各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各学院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各班班长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屏峰校区法A509陈保君老师,电话:85290875, 邮箱:chenbaojun2018@zjut.edu.cn或姚夏军yxj@zjut.edu.cn,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后果自负。

 

二、答辩资格审查

1.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继续推行全盲审制度。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在本学期内上报研究生院)。

2.申请2020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于3月30日至4月2日11:00前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申请。(特别强调:所有拟于今年夏季申请毕业的研究生均需在此时间段进系统进行申请。)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1)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http://www.gs.zjut.edu.cn/,外网使用域名:yjs.zjut.edu.cn

(2)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3)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4)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5)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为空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6)学生返校后,将答辩资格审查表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3.学院按照学位点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等进行审查,于4月3日前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将撤销该申请者的申请。

4.每位研究生须填写《研究生学术成果统计表》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并附上证明材料:发表论文需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或正式录用通知、论文全文,参与项目需附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一份。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学院制订的相应学位授权点具体学术成果要求如实填写统计表电子稿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请各班长汇总后在3月23日之前发邮箱,证明书面材料请于返校后由各方向汇总上交院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未提出2020年夏季学位授予申请、或审查不合格、以及申请延迟答辩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延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3月23日前由各方向研究生秘书报送电子稿。

 

三、论文形式审查

1.论文形式审查由导师全权负责审查,学院不另行安排形式审查。论文封面及相关原创声明请使用附件里的学校文档

2.论文格式请严格按照《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格式说明》和《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注释规范》进行论文排版。盲评论文中不需要致谢及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具体:a、论文封面、内容、参考文献中均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 b、“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c、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

3.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4.请各学位点参照《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附件5:浙江工业大学各学院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性普查情况统计表》5月20日前各学位点汇总后报送学院)

 

四、论文检测与送审

学校图书馆一般会为每位即将毕业的研究生仅提供一次免费检测服务。只接收集体为单位发送待测论文,不接受个人检测委托。请班长收齐后统一发给图书馆,详情请见:http://www.lib.zjut.edu.cn/相关通知。

1.完成答辩资格申请的同学,请在4月6日9:00至4月9日10:00前(第一批)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网上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上传版本为pdf格式),用户类型、用户名、密码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相同。论文的评审结果也可在此查询。

2.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上传版本为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学生经网上评审系统提交论文给导师,并由导师在评审系统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学院。导师提交学院截止时间:4月9日下午13:30止。

3.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1)研究生核对信息:研究生在上传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前先进入《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研究生才能将学位论文上传至该系统。

(2)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核对导师及研究生类别,待学院审核后上传盲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上传同时告知导师提交审核;

具体操作步骤见院网研究生培养专栏公告中《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_部分)》。

(3)4月9日13:30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学院。

具体操作步骤见院网研究生培养专栏公告中《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_部分)》。

(4)导师提交论文后经学院确认,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对其进行重复度和匿名检测(匿名检测:是检测论文是否达到盲审论文要求),一般情况下上传论文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重复度和匿名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匿名检测不通过的论文学院退回给导师,由导师退回给学生重新处理,学生处理完后重新上传给导师,导师再次上传到学院。

 

五、论文评审期间工作安排

1.4月上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参加2020年夏季答辩和授予硕士学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培养方案,对课程成绩、学分标准、学术成果等要求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论文不予评审,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2.学术型研究生填写《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硕士专业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3.各位研究生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全日制研究生的《硕士学位申请表》中“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请各自准备好草稿,或统一找专业方向负责老师填写。

以上2、3中的材料请于返校后上交院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论文评阅过程中,专家对论文持否定意见是指:在论文评阅答辩意见栏中给出“需要进行较大的修改后答辩(修改后送原专家评审)”或“未达到学位论文要求,不同意答辩”。

 

六、学位论文答辩

1.组织学位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若因疫情等特殊情况,可通过网络会议等形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各学院做好网上答辩预案,交研究生院备案。各学位点于5月20日前组织完成论文答辩工作,并做好2020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选拔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并将经修改的论文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将定稿后的论文纸质版一式3份交学院。

3.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研究生将论文定稿上传至论文评阅系统。请各方向把电子版论文定稿整理到以研究生 “学号_姓名_专业_论文题目”命名的文件夹里,经压缩后由班长汇总后报至院办。

4.5月27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学位申请者材料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并于6月1日前报送校研究生院。

5.后续学位论文送审和校学位委员会会议召开时间,等学生返校后另行通知。

请各学位点及早通知有关导师和研究生做好毕业环节工作,落实到人,通知到位,及时沟通,把握进程,以免影响学位授予。请毕业研究生相互转告,按时保质保量做好毕业环节的各项工作。

 

 

 

法学院

2020年3月5日

附件.rar



2020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安排时间表(第一批)

项目

日期

教学周

答辩网络申请

3月30日-4月2日

第5周,周一周四

学院审核资格

4月3日前

第5周,周五前

论文上传系统

4月6日-4月9日

第6周,周一周四

学校送审论文

4月10日

第6周,周五

学校送审周期

4月13日-5月15日

第7-11周

学院答辩安排

5月下旬

第12-13周

学院材料上交

6月1日前

第14周,周一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6月15日-19日之间

第16周

 

安排时间表(后续批)

项目

日期

教学周

答辩网络申请

3月30日-4月2日

第5周,周一周四

学院审核资格

4月3日前

第5周,周五前

论文上传系统

根据学生返校时间再行通知。

学校送审论文

学校送审周期

学院答辩安排

学院材料上交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