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 用户登录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作者:研究生教学教务 发布日期:2019-03-21 浏览次数:

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各位考生:

现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9年学术型、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于世忠

副组长:李永红

成  员:于世忠、史旦旦、李永红、胡洪武

秘  书:姚夏军

纪律监督:史旦旦

三、招生名额

学院

专业

招生名额

(含推免生)

推免生人数

第一志愿报考上线人数(含推免生)

拟接收调剂人数

 

 

 

法学院

法学(学术型)

14

0

12

2

法硕(法学)全日制

8

0

1

7

法硕(非法学)全日制

19(含浙江警察学院合作专项2)

0

9

10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法学(学术型)复试分数线在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学术型)基本要求基础上执行。专业型硕士法律硕士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专业型)基本要求执行。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A类考生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备注

法学(学术型学位类)

320

44

66

国家线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类)

320

44

66

国家线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2复试时间、地点

(1)第一批一志愿考生(含学术与专硕): 2019年3月27日(周三)上午,上午8:30开始资格审查,9:00开始复试。

(2)第二批第一轮调剂考生:2019年3月29日(周五)上午,法学专业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考生8:30开始资格审查,9:00开始复试。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考生12:00开始资格审查,12:30开始复试。相应批次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开始前到达。时间暂定,如有变化,会提前另行通知,请时刻关注我院官网相关通知。

(3)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留和路288号),法学楼A408、A406资格审查,法学楼A412和回廊会议室面试。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差额复试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招生指标1: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认真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不予复试。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学校研招办网站:

http://www.yz.zjut.edu.cn/details.asp?tid=6&id=785

6、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专业方向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7、 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19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即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

8、 关于同等学力考生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A)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B)结合考生法考、课外科技立项、论文发表或著作、其他荣誉奖项等情况并参考初试成绩综合考量,

C)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2)拟调剂人数:法学院法学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2名,法律硕士(法学)全日制拟接收调剂考生7名,法律硕士(非法学)全日制拟接收调剂考生10名。参加复试人数以拟调剂名额的1.5倍的比例确定。

(3)调剂申请条件:

A)法学专业调剂学生为报考法学相关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非报考法律硕士,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强,素质较全面。

B)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开头)毕业,报考法学相关专业或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

C)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调剂学生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毕业,报考专业必须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较好,基础较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素质较全面。

D我院暂不接受统考非英语类的考生。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包括报考本校的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调剂时间:学院第一轮接收调剂信息的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上午8:00至2019年3月25日晚上20:00。若第一轮调剂复试后仍有缺额,将开通第二轮调剂,所有调剂考生需重新填报调剂申请,第二轮调剂复试后仍有缺额的,原则上将不再开通后续调剂,只在第二轮调剂候选库中向下检索考生,若最终仍有缺额的,则视实际情况另行决定。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调剂考生可以27号左右登陆我院官网查看第一轮调剂复试名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办联合办公会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定向培养培养硕士生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体检

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如下(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月25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朝晖校区医院。

3月26日上午8点至11点,下午1点半至3点半,屏峰校区医院。

3月27日上午8点至11点,朝晖校区医院。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  

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提醒: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

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85290770

   联系人:姚老师

   邮箱:fxyyjs@zjut.edu.cn

 

十、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史旦旦

电话:0571-85290199

邮箱:sdd@zjut.edu.cn

 

十一、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法学院

2019年3月21日

体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