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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任进教授来我院作“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和产生方式”讲座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

3月8日下午,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任进教授为我院师生作了“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和产生方式”的讲座。任进教授首先讲解了特区政治体制下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通过对比特区、内地与西方国家在国家与地方层面的政治体制,指出了特区行政长官具有双重法律地位,既作为特区的首长对接中央,又是特区的行政长官领导特区政府。任进教授就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作了阐述。他指出特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进教授对特区行政长官的未来作了学理建议,他认为要保持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相对稳定性,目前可不对现有行政长官产生办法作进一步修改,要更好发挥香港和澳门作为独特的城市地位的作用。本次讲座,任进教授与在座的师生进行了深入的互动,取得了极佳的效果,同学们普遍表示受益匪浅。

任进,国家行政法学院法学部教授,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理事,中央“马工程”宪法学主要成员,民政部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