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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永康青创发展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11-07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引导激励永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潜心钻研、开拓进取,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强化创新思维、创造意识,提升自我综合能力,顺利完成学业,自2016年永康校友会和永康创业青年联合会共同发起在我校设立“永康青创发展助学金”。现将本学年具体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在校永康籍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每学年6000元人民币,直至该生毕业。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通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
3.生活勤俭节约,学习成绩良好。
四、受益学生有以下情况者将被取消下一年度资助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3.学年智育排名列本专业后30%(含)者;
 4.主动申请放弃者。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永康青创发展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于11月12日前报送至邮箱1293805418@qq.com,学院审核后统一将候选学生材料发送至资助中心 。

联系人:沈康。联系电话:0571-85290656。

永康青创发展助学金申请表.doc


法学院学工办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