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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启动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9-26 浏览次数:

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745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组长胡洪武,组员劳纯燕、樊靓、沈康、俞泱、黄银刚;

        2. 9月28日-10月13日,学院新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线下纸质材料请交至新生辅导员劳老师处(简易楼232)审核和相关信息复核工作。

        3. 10月14日-20日,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困难学生等级,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4. 10月25日之前,学院通过智慧学工系统报送认定结果名单,并报送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总结表(附件3)至资助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 相关材料要求:加盖公章的《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家庭情况指标表》或其他困难证明材料(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五类生(包括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和其他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凭民政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进行认定,不需要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再盖章证明;
 
 
  2.请使用校内网进行智慧学工系统在线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页面显示错误、系统不稳定等错误敬请谅解,可在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继续操作。同时各学院请及时反馈错误信息,以便更好地完善该系统。
 
 如有不明,请与学院学工办联系,电话:85290656,695762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修订).doc

附件2:智慧学工系统经济困难认定使用说明--学生端.pdf

附件3: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总结表.xls

法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