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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 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9-20 浏览次数:


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校团委决定举办第三十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在校注册的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作品范围

在校学习期间以学生为主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校“运河杯”系列竞赛往届参赛作品、国家级或省级“挑战杯”系列竞赛往届参赛作品、毕业设计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具体参赛作品包括: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提出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具有一定水平的自然科学、软科学论文和社会科学论文;

三、评审方案

1、参赛作品须填写竞赛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报告、论文、设计方案、代码、实物、图片等成果。如已有录用的论文、发表的软著、授权或受理的专利、落地应用的证明等,请附录在后,评审时作一定加分。

2、参赛作品分机械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社科、艺术设计、建筑工程八大类,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和研究生作品。

3、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参赛作品申报情况、上届竞赛获奖情况,制定本届竞赛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方案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方案。

4各学院团委组织初赛。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院内参赛作品进行初评。

5、各学院团委根据院内初评结果和校团委名额方案,确定推荐复赛作品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

6、校团委组织复赛。由校级专家评审组对复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推荐决赛作品及部分二等奖、三等奖作品。

7、校团委组织决赛。由校级专家评审组对决赛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确定特等奖、一等奖作品及部分二等奖作品。

8、校团委对获奖作品进行公示、发文。

四、奖项设置

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授予优秀参赛作品;设优秀组织奖,授予优秀承办学院。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位参赛同学在1010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稿发送到zjutfayan@aliyun.com

1)所有参赛作品的竞赛申请表(附件1及作品相关材料的电子稿。电子稿中每件作品的文件夹以学院+负责人+作品名称”格式命名。

2)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电子稿以XX学院第XX届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命名。

2、学院推荐复赛作品方案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方案待所有参赛作品提交完毕后由校团委另行公布。

3、本届竞赛在上述主体赛基础上,设立“挑战杯”专项赛和“留学生”专项赛,奖项单独设立,具体实施另行通知。

4、联系地址:屏峰校区A401,A402

联系电话:0571-852905230571-85290536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

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3、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院推荐复赛作品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汇总表

法学院团委

2018920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xls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院推荐复赛作品和自主授予三等奖作品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