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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9-11 浏览次数:884

2015级学生:

    为了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切实做好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今年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于世忠

    副组长:胡洪武

      员:于世忠 史旦旦 李永红 胡洪武 张佳婧 潘灿君 鲁丽丽 劳纯燕

二、推荐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二)专项推免生:

1、四年制兼职辅导员

2、研究生支教团

3、有特殊学术专长者

三、推荐条件

各类推荐类别的说明及报名条件见:浙工大发〔2018〕26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四、推荐名额及推荐办法

   (一) 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办法和方案,我院今年推免生计划名额18人,预备人选计划名额9人,学院推免名额方案如下:

类别

专业

人数

推免生计划

预备人选计划

普通推免生

法学

133

12

6

知识产权

52

5

3

小计

185

17

9

专项推免生

四年制兼职辅导员 

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不占学院指标,经学院面试后排序上报学校

研究生支教团 

推荐名额不超过4名,不占学院指标,经学院面试后排序上报学校

1类“有特殊学术专长者”

优秀运动员

1人,推荐名额学校单列,不占学院指标

特殊学术专长者2类

预设1人,经学院面试通过后接受学校专家组复查,通过则占用名额;未通过则该预设名额返还专业,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安排至法学专业

推免生计划名额合计

18

9








说明:如因学校新增指标,则该指标按照专业人数比例划分确定归属。

(二) 推荐办法:

  1、普通推免生的推荐。

按照推荐名额和比例,依据报名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测评总评排名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和预备推荐人选。排名依据如下:①该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综合测评总评排名相加值由小到大确定排名次序为学生保研名次;②若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和综合测评总评排名相加值相同者,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靠前者优先。

2、专项推免生人选的推荐。

    ①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者,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推荐,须经推荐工作小组面试,每位考官针对该候选人投同意、反对、弃权票,须经参加面试考官人数的二分之一及以上同意方能通过。如果在投票过程中出现两人都符合要求却票数相同,同一专业保研名次靠前者优先,不同专业根据其所在专业保研名次比例进行排序,比例靠前者优先,比例相同者以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靠前者优先。学院按照要求排序后,按名额推荐上报学校,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面试考核后确定是否获得免试推免资格。

    ②申请 “有特殊学术专长类” 专项推免生者,按《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进行推荐,须经推荐工作小组面试,每位考官针对该候选人投同意、反对、弃权票,须经参加面试考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报学校复审通过方能获取指标;候选人有二人及以上时,须超过面试考官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且票数高者报学校复审通过方能获取指标。如果在投票过程中出现两人都符合要求却票数相同,同一专业保研名次靠前者优先,不同专业根据其所在专业保研名次比例进行排序,比例靠前者优先,比例相同者以专业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比例靠前者优先。如学院投票没有达到通过要求或没有通过学校复审,则该预设名额按照专业人数比例返回至相应专业。

五、工作进程安排
    1、 9月11日上午,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要求,制定本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校学生处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2、9月11日至13日,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并上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法A402劳老师,电子稿件请发至83893023@qq.com,附件2、3、4电子稿均要填好上交(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需同时上交附件6),附件2、3上交纸质稿。申请截止时间:9月13日(周三)12:00,逾期不予受理。

    3、9月14日至15日,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按推荐条件进行初审,并组织对报名申请相关专项推免生人选进行面试考核选拔,确定推荐人选。面试时间初步安排在15日上午9:30,具体另行通知。

    4、9月16日至18日,将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在16日学校截止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表报校学生处。

    5、9月16日至18日,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对第②类“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推免生候选人组织专家抽查。

    6、9月19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

7、9月19日至28日,推荐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在学生处网站面向全校范围公示。

    8、9月20日至25日,学校将推免生公示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备案。   

9、9月25日至10月25日,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5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中心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注: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名额的推免生执行相关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政策,复试接收(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10、10月25日至30日,各学院统计推免生录取情况和直博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并上交学生处。

六、学生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表格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2、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至学院,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3、学生应珍惜推荐机会,并作出书面承诺,在免试推研工作结束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推免资格并造成学校免推名额损失者,学校将如实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

    4、申请必须提交全部材料,缺一不可:

    *免推报名表

   *英语四、六级成绩证明

    *浙江工业大学学生不放弃保研名额承诺书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二类指标的学生,还须一并提交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推荐信

5、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工作联系人:劳老师,联系电话:85290536(560840)。

    6、推荐过程中如需申诉,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通知、文件

   

      1-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

      2-学校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方案.doc

      3-浙工大发〔2018〕26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doc

附件:

   附件1-2019年推免生工作进程安排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学生不放弃保研名额承诺书.doc

      附件4-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推免生报名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2019年研究生招生院系所、2019年推免生表结构说明.xlsx

      附件6-2019年浙江工业大学推免生资格审查汇总表(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xlsx

 

 

                       法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