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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给予旦增扎巴等7名同学院内通报的决定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8-05-22 浏览次数:511

为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学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院学服部于教学第8、9周,在全院开展了学生到课情况统计。洪骏7名同学在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课,现予以公示:

班级

姓名

课程

学时

本学期累计旷课学时

知产1402

洪骏

法理学

2

2

知产1501班

高云帆

宪法学

3

5

法学1504

余方晟

宪法学

3

3

法学1602

徐佳杰

宪法学

3

3

法学1603

旦增扎巴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5

10

法学1605

格桑扎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5

2.5

法学1606

张骥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5

2.5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和《法学院关于专业课到课考核方案》现决定给予旷课同学全院通报一次。其中法学1603班旦增扎巴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希望被通报的同学吸取教训、及时改正,全院同学以此为戒,自觉维护文明课堂、遵守校纪校规。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524日。以上同学可在52416:00前联系年级辅导员提出疑问或申诉。

 

法学院学工办

2018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