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各学科:
为落实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推进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优化专业教学资源,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大类分流工作原则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法学院2016级本科学生专业大类分流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专业分流涉及学院全局,要全员参与,各部门、各学科共同实施。法学院成立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专业分流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于世忠
成 员:史旦旦、李永红、胡洪武、高周荣、张兆松、张友连、李嘉、汪勇、潘灿君、马华、张佳婧、张艺耀、刘承涛、吴习彧、鲁丽丽、沈康
专业分流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专业分流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志愿为导向,成绩为基础。
3、调整结构,优化专业布局。
三、专业分流对象
法学院2016级法学类专业本科学生。
四、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法学类专业在籍学生共197人。根据专业人才需求、培养方案、师资设备等教学条件以及以往学生就业升学情况,各专业设置及具体招生人数如下(入院时已经确定为法学或者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的,直接确定专业归属):
(一)法学专业141人(含直接确定专业归属的学生)。
(二)知识产权专业56人(含直接确定专业归属的学生)。
五、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一)动员宣讲大会。2018年4月12日下午16:00,学院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地点:法B108(模拟大法庭),向2016级全体学生介绍分流基本政策。各专业成立宣讲咨询组,开展专业宣讲会,及时解答学生疑问,让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特色、教学条件、课程设置、就业深造等情况,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法学院及专业宣讲咨询组根据需要,适时通过座谈会、个别面谈等方式解答咨询。学生管理部门及时掌握情况,加强与学生的沟通交流,做好思想工作。
(二)学生填报志愿。专业分流集中宣讲结束后,学生开始填写专业选择志愿表,每生只须填写一个专业作为第一志愿(未被填写的另一个专业视为第二志愿),志愿表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7日下午16:00时。学院对学生递交的专业选择志愿表进行形式审查并予以确定,经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学院公章之后学生志愿表一律不得更改。
(三)录取工作
1、除因前述理由直接确定专业归属的学生外,其他学生根据专业选择志愿和入学以来前三学期绩点排名确定专业归属。
2、如果所报专业选择志愿人数多于本专业分流招生计划数(扣除直接确定专业归属的学生数)的,按照绩点排名并经审核择优录取;如果所报专业选择志愿人数少于本专业分流招生计划数(扣除直接确定专业归属的学生数)的,直接审核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由学院根据学生绩点排名和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调配。
(1)未按时提交专业选择志愿表的;
(2)提交的专业选择志愿表不合格并拒绝按要求修改的。
六、专业分流后的教学与学籍管理
(一)自第三学年(2018/2019学年)起,执行相应专业的培养计划和教学方案。
(二)学生学籍档案材料自第三学年起归入专业班级进行管理,各类评优、评奖、保研等事项按专业或班级进行考核与评定;第一、第二学年各类评优、评奖等事项按原法学大类专业或原班级进行考核与评定。
(三)专业分流后,学生转专业执行学校的相关规定。
七、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