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就读地助学贷款材料准备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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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银行协商,今年我校学生就读地助学贷款工作将于11月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使这项工作获得圆满完成,特将前期贷款材料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学生需准备材料如下,于11月6日12:00前上交至法A402沈老师(联系电话:85290656)处: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上下位置粘在同一张A4纸上),若身份证遗失务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学生证遗失的可由学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学院章;
2工商银行卡复印件(杭州本地本人工行卡)
3.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乡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4.家长承诺书(附件1)
5.品行说明书(由学院出具并加盖学院章)
6. 成绩单(新生提供高考成绩单,由学院盖章确认;老生提供2016/2017学 年成绩单。学院盖章、A4大小);
7.个人信用查询授权书(附件2)
8.扣款授权书(附件3)
注意:以上材料请通知需要贷款的学生提前按照要求填写完毕(用黑色水笔或者钢笔填写,不得有涂改),请各学院提前将学生的有关申请材料进行逐一清点与审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好带到当天办理现场备用。学院反馈资助中心本年度需要贷款的学生人数,并注明校区。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