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要求,现将法学院2017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名单公示(见附件)。从即日起,公示期为5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沈老师(85290656)。
(公示期结束后附件名单将删除,有需要请联系学院学工办)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