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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14级第二课堂学分申报与审核及时间进程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团委 发布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444

各位2014级同学:

根据相关要求,先将本次第二课堂学分申报与审核时间进程说明如下:

1、上交第二课堂分数自评表至班级测评小组:

学生根据《法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填写第二课堂分数自评表,并于10271700前上交到班级测评小组,请注意用铅笔填写,并务必附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活动相关证明等)作为第二课堂分数认定的证明材料。

2、第二课堂分数初评:1028日至1030日,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完成班级初评以及年级、班级初评。

3、上交最终测评表格至学院:103016:00前,在初评结束后,由年级团总支(总班长)将各班测评表格(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全体签字)交至A402

4、第二课堂分数公示:在学工网站公示。

 

注:法学院第二课堂分数采申报制,对本人未申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合格支撑材料的加分由本人承担不利后果。

请各位同学充分重视第二课堂分数分数公布后请仔细核对。如对数据存有疑问,或对具体核算方法有不明之处,请仔细翻阅相关文件。经核对后,认为自己的分数有错误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徐小芸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5290656

 

第二课堂分数自评表.docx

法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doc



法学院团委

二〇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