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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法学新青年”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5-20 浏览次数:356

  我院2016年度“法学新青年”奖学金的评定本周正式启动。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程序规定,本次评定的参考成绩和内容仅限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和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即上述时间段的成绩绩点排名等为依据进行。

  按照学校奖学金评定的有关规定和我院《法学新青年奖学金评比试行办法(修订版)》的要求,现对本次“法学新青年”奖学金评定工作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阶段:申请人依据《法学新青年奖学金评比试行办法》的评审条件,自行登录学院学工办网站下载“法学新青年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后交至团支处,各班团支书将班委审核签字后的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5日下午三点前交至年级团总支处,年级团总支5月25日内将年级表格汇总交至学院学工办(法A402办公室)。

二、评审阶段:5月26日至5月27日期间由学院学工办联合学院团委组织数据核实等评审工作,5月30日提交学院院务会议评审确定初评名单。

三、公示阶段:5月31日至6月2日进行公示。

四、发文表彰: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发文表彰,给获奖学生颁发奖金。

五、设定奖项: 

    学习进步:10  

    文体:10  

    社会实践:10  

    实习:10  

    社会工作:10  

    学术科技:10 

    总计(人次):60

    视申请情况,实际评定人数小于等于设定人数。

六、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2015级新生因入学未满一年,暂不参加此项评比;

2、已经获得2014/2015学年校级以上(含)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再次申报此次院级“新青年奖学金”的荣誉称号,但奖金不兼得;

3、评选所依据成绩对应学期考试(补考后)有不及格或重学记录者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申请表、绩点等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