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结合法学院二级学科方向培养的客观情况,经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接收对象
本次法学院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仅针对法学院2024年秋季入学的法学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其他学院、专业研究生。
二、转入条件
1.研究生只能申请转入其导师所属的二级学科队伍方向。
2.转专业需经过导师和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同意。
三、各方向拟接收转入学生名额
法学理论(030101):3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6人
民商法学(030105):9人
诉讼法学(030106):7人
四、转专业流程
1.2025年1月4日上午8:00 - 2025年1月14日下午17:00期间,法学院2024级法学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s://yjsfw.zjut.edu.cn/gsapp/sys/emaphome/portal/index.do)提出申请。
2. 2025年1月17日,法学院学院官网对转专业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
3.2025年1月23日前,转专业研究生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
五、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及教学管理
1.转专业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和培养方案等均按照转入二级学科方向相应标准执行。
2.此次转专业不影响转专业研究生的修业年限。
3.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六、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转专业工作。其中纪律监督员负责转专业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组 长:吕鑫
成 员:毛筱媛、黄锴、张友连、张兆松、毛卫民、杨杰辉
纪律监督员:劳纯燕
秘书:蒋昕
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联络人:黄锴
七、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85290770
电子邮箱:fxyyjs@zjut.edu.cn
十、其他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法学院研究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