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 )和《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学院对2024届研究生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建议授予韩松吟等18人法学硕士学位,吴鑫等12人法律硕士学位,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7日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办公室,联系方式:85290770。
附件:(公示时间结束,附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