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浙江工业大学法学一级学位点依托于本校法学一级学科,法学专业是浙江工业大学重点专业,建有浙江工业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和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等教学科研平台,学科水平在浙江省属高校中位列前列。学科在2006年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自设国际法律与经济二级硕士点,2014年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8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诉讼法学”(学科代码030106)、“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学科代码030105)、“经济法学”(学科代码030107)、“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代码030103)4个方向的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于2020年入围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
(一)培养目标
本学位点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法律,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毕业后能够胜任法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的法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有:
1. 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
2. 掌握本学科内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 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能力和独立开展技术工作的能力;
4. 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撰写一定学术水平和法律应用价值的科研论文的能力;
5.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6. 毕业后能够胜任法学研究工作和法律实务工作。
(三)学位标准
1.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知识结构
法学硕士应当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具性知识。
首先,法学硕士应熟悉法学的基本理论,并能合理运用法学理论分析法律现象和法律问题;应熟练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养成法律人的法律思维,熟练运用法律推理、解释和论证方法;应当具有撰写起诉状、答辩状、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相关公文的写作能力;应掌握哲学、经济学、政治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其次,法学硕士应系统而牢固地掌握所在学科方向的专业知识;深入理解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够把握自己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和最新进展;能够熟练运用法学研究方法,并能围绕自己的研究领域独立从事一定的学术研究。
最后,法学硕士还应当熟悉各种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和资料。
(2)课程体系
为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具性知识,法学硕士需要完成学校所开设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必修环节。学位课包括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非学位课包括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其中,公共基础课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研究生外语等课程,着重于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对外交流能力;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前沿问题研究、民法前沿问题研究、经济法前沿问题研究、宪法前沿问题研究等课程,是研究生学习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为研究生掌握专业知识和发展有关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开题报告、社会实践等。研究生可以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在完成本方向必修课程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扩大知识面,跨学科选修一些课程。选修课内容广泛、形式多样,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一定空间,以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
法学硕士应当热爱法学专业,形成牢固的守法观念和尊重程序的意识;具有独立的学术人格和严谨的学术态度,崇尚科学精神,对法学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将一般性法学理论观点上升为系统法学理论体系的修养及能力;能够将法律思维方法和学术创新精神贯彻到各项法学研究过程中。
法学硕士应当具有高尚的职业操守,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潜心法学理论素养的积淀,学习目的和动机端正,具有为国家发展和社会建设做贡献的远大理想和责任感。
(2)学术道德
法学硕士应当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树立民族自豪感和社会责任感,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诚实守信,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法学硕士应当恪守学术规范,崇尚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修身正己,忠于真理,学风严谨,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摒弃抄袭剽窃,切忌弄虚作假,避免粗制滥造和重复研究,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3.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1)系统综合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进行严谨的逻辑思维和创新性思维,具有良好的理解力、记忆力和表达能力。
(2)获取知识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备运用多种科研工具获取知识以及运用外语获取知识的能力,通过阅读本学科领域主流、经典,前沿的专业主文献,来获取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还具有通过法律实践、学术交流、文献检索等其他途径获取知识的良好能力;熟练掌握法学研究所需的基本研究方法。
(3)科学研究能力
法学硕士应能运用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等基本原理分析法律现象,提出和解决问题;具有中国问题意识和解决中国法律问题的能力;具备自主地查阅、搜集,处理、归纳学术资料和信息的能力,能追踪学科知识前沿,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备撰写和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能力;具备初步发现和辨别学术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运用法学专业领域的理论知识对相关的法律现象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4)实践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其他专业技术和社会服务的素质和潜力,应当具备综合应用法律专业知识判断、分析和处理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设计,组织,实施实证性调查研究的能力,能与法律实务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完成基本的法律接待、法律谈判和法律咨询等实际业务。
(5)学术交流能力
法学硕士应当具有较强的学术交流能力,能熟练运用法律专业术语进行学术交流,具备与各法律实务部门接洽、联系的技巧和能力,积极参与各种学术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交流能力和学术水平。
3.学位论文要求
(1)规范性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写作应当规范,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T7713.1-2006)、《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GB7713-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7714-2005),并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19年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规范格式说明》。
第一、结构合理,应包含中英文摘要、目录、导论、正文、注释和参考文献等基本内容。
第二、篇幅适中,正文不得少于3万字。
第三、引文合理,注释规范,不会引发知识产权纠纷。
第四、术语使用规范,其中有关国别、法典、专业术语等的表述符合通用的使用方法,不会产生歧义、引人误解。
(2)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质量。
第一、论文选题适当,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实践意义。
第二、论文反映法学相关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学术动态和最新成果,研究目标明确,综合能力较强。
第三、论文所依据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正确。
第四、论文研究思路和方法可行性强,数据真实可靠。
第五、论文材料翔实,条理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性强,文笔流畅,文风严谨。
第六、符合学术规范。
(3)创新性成果要求
论文需具有一定创新性。包括论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在理论或者实践中有其独到之处,如提出了新命题,新角度、新方法,较好地解决法学理论或者法律实践中的某一具体问题。或者在某一特定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理论或者观点创新。
法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所需学术成果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
(四)本年度建设总体情况
学位点认真对照本学位硕博授权点的各项条件要求,对标对表加强各方面的建设,在学科方向上稳定保持四个主干学科方向,并能够积极面向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法治发展建设需要,回应当下社会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的需要,凝练学科方向,以法治浙江研究院与律师学院为依托,加强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等优势学科建设,聚焦共同富裕示范区、法治中国与法治浙江示范区建设等重大现实问题。同时合理规划学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柔性与刚性举措并重,一方面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与共享力度,积极引进学科领军人才等顶级人才,一方面加大对年青博士的考察与引进力度,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人才储备队伍。加强人才培养建设工作,合理规划培养方案,切实制定贴实学生实际的培养计划,严格规范培养程序,提高培养目标与要求,培养高质量的毕业生,受到社会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学位点注重人才培养环境与条件建设,着力改善科学研究环境、学术交流氛围和各项支撑条件,为学科学位点的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培养方向
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主要有4个培养方向,分别是:(1)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2)民商法学;(3)经济法学;(4)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其中法学学科于2020年入围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现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的慈善法与社会福利法研究处于国际先进地位,诉讼法方向的刑事诉令法交叉性研究处于国内领先地位,经济法学方向的地方立法回应性研究和民商法学方向的知识产权特色性研究均处于于国内先进地位。
(二)师资队伍
近年来,通过人才引进和师资培养,法学学科师资规模不断扩大,人才结构逐步优化,打造的高峰人才引领,特色鲜明的学科群体和研究团队初现雏形。
学位点拥有一支学术造诣高、综合素质强的教学科研队伍。法学学科现有专任教师63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32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13人;省教学名师1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入选省151人才6人,其他省部级人才2人;具有博士学位42人,占66.7%;45岁以下33人,占52.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学位点每年进行有效导师的选拔工作,2021年,学位点具备招生资格导师13人。目前学科已形成了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年龄与学源结构层次较为合理的导师队伍。
此外,学位点在导师队伍建设上通过名师引领,紧跟学术前沿。2021年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拟柔性引进马长山教授和胡玉鸿教授两位长江学者作为兼职讲座教授。学科致力打造科研团队。培育以问题为导向的科研团队,从研究的学缘需求出发,凝聚学科优势,已组建10多个科研团队,协同孵化了诸多科研成果。学科重视兼职教师力量。2021年新聘请了21位行业产业指导教师,为学生100%配备社会实务导师,助力学生指导、教学建设、学术研究等工作。借力“双千计划”与行业挂职,与省检等单位双向人才交流。
(三)科学研究
2021年,学科发挥专业特色优势,科研成果取得重大突破,业绩显著。由我院黄锴老师担任首席专家的课题《证明事项告承诺制的实施困境与法治应对研究》获得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立项。另外,法学院新立项省部级课题11项,其中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省部级一般课题9项,2021年新到款横纵向经费合计328.135万元。同时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0篇,其中A类期刊3篇,CSSCI期刊共计10篇。
2021年,学位点教师关注法治浙江建设、共同富裕和第三次分配、互联网+等与我省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的前沿问题,与有关部门科研合作,联合开展课题研究,挖掘和吸取科研资源,孵化一定科研成果,我院吕鑫老师撰写的《<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修改建议》得到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李嘉老师撰写的《关于加快浙江省数字经济立法 完善数字经济制度供给的建议》《关于加快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 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建议》《关于完善数据治理体系 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建议》,分别被采用转化为全国政协会议团体提案、省政协会议团体提案、省人大重点建议,报送专报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提出的建议被充分采纳。
(四)教学科研支撑
截止2021年底,本学位点建有浙江工业大学法治浙江研究院和浙江工业大学律师学院等教学科研平台,设有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与人权研究中心,建有浙江省法学会律师法学会,拥有全省高校第一个财政专项支持建设的知识产权实验室、全省高校第一个司法案例库和60家遍布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单位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还拥有浙江省唯一的省级刑法学重点学科和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两个校级重点学科。学位点目前拥有中文藏书9.83万册,外文藏书0.13万册,订阅国内专业期刊55种,订阅国外专业期刊2种,拥有中文数据库6个,外文数据库17个,电子期刊读物1892种。学位点拥有仪器设备总值达228万元,实验室总面积740 m2,其中最大实验室面积350 m2。
(五)奖助体系
学校与法学院已建立了较完整的研究生奖助贷体系。具体奖学金种类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学院还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及相关配套政策,支持帮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十分困难而无法正常按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入学。
2021年共有研究生共49人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计金额达74.4万元。其中获研究生国家助学金49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49人。
三、人才培养
(一)招生选拔
2021年学位点共招收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20人。
法学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流程按学校每年发布的《浙江工业大学硕土研究生招生章程》进行,报考人员需满足规定的条件及要求。
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考核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复试(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进行外语能力测试。
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如加大宣传、建立研究生课题资助制度、参加学术会议资助、名校老师推荐等。法学专业考生生源充足且质量良好。
(二)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
2021年度,法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种中全会精神,学习省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以学生党建工作为统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坚持以学风建设为主线,着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献礼党的百年华诞、教育引导青年追忆红色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推出“学党史,悟思想,尚法先锋见行动”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贯穿全年,形式多变,聚焦“学四史”,并举“线上线下双课堂”模式,力争开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多维活动体系。
1、统领“学”党史,力达政治的高度
2021年3月30日,“学党史,悟思想,尚法先锋见行动”系列主题教育活动于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师生活动中心、屏峰校区图书馆1号报告厅正式启动。法学院邀请了浙江省新四军历史研究会副会长、宣讲团团长康小平参加启动仪式并作题为《中国共产党在红军长征中的重要会议及意义》的主题党课。学院全体师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们认真听取了报告并在课后积极发表感言。4至5月“我在红船启航地学党史”红色教育专线活动在各学生党支部内部热烈开展,近三十支队伍集结出发,走访红色基地,实地学习红色精神。学院师生通过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传播红色思想等多种形式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传承红色基因、担当时代责任。
同时,法学院一百多名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与以党章党史考查活动为载体的“博学笃志”知识竞赛。选手们在赛场上形诸笔端,将平日里所学所思恣意挥洒。本次比赛旨在以赛促学,督促学生党员们不忘日常积累,提高理论水平、培养社会责任感,同时以党建带动学风建设,致力于形成学院和党支部内部浓厚的理论学习氛围。
2、深入“悟”思想,直抵理论的深度
今年,法学院成功举办了“百年简影”简笔画大赛、“百年回音”红歌展演剧比赛、“青年之声”微党课大赛。法学新青年们用缤纷的画笔、嘹亮的歌声和有力的宣讲,凝聚奋进新时代的精神力量,表达由衷的赤子之心和家国情怀。法学院将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该系列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百年光影”文艺作品分享活动、“红色法科生”校友论坛、“堡垒计划”支部品牌建设月等学习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学时进行党史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力争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献礼建党一百周年。
毕业季,法学院开展“忆百年征程,树廉洁之风”毕业生党员廉政教育活动,邀请浙江工业大学原纪委副书记江林海主讲党课。法学院党委着重将党史学习教育、廉政文化教育与毕业生党员离校工作有机结合,深化初心使命教育,用回忆深化记忆、用仪式感铸就使命感,引导毕业生党员同志筑牢廉洁思想防线、守牢廉政纪律底线,提高党性修养。
3、落脚“办”实事,务求做事的实度
本年度,“尚法红先锋”党员服务活动也一直如火如荼地展开:学校招生考核、学员毕业典礼、毕业生离校、跨校区行李搬运等现场都能捕捉到“尚法红先锋”们的身影,他们挥洒汗水、不求回报,“行胜于言”,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保障师生需求,不断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在法律援助志愿者接待站的基础上建好“小法姐姐”党员服务工作室,“小法姐姐”团队线上依托微信小程序,构建以法学院师生党员为主体的公益法律援助团队,邀请校内专业教师和校外律师作为指导老师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线上客服回复快专业性强,线下面对面咨询温情而有效率。今年累计帮助解决校内外师生法律难题70余起,援助服务好评率达96%,切实为广大师生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4、力行“开”新局,守正创新的态度
法学院分党校持续推进“学习时刻”双平台建设:通过“尚法党员先锋站”公众号和视频号、“浙江工业大学”强国号等实现多媒体渠道发布与互动,以“党史上的今天”、“学习时刻”、“先锋时刻”专栏为日常理论学习栏目,结合不定期的理论学习推送,一同形成“历史-理论-时事”三位一体的知识网络;推出“红色推荐书单”并在法学楼开设“红色书柜”读书角,为全院师生提供线下学习场所。
学院各党支部结合疫情防控要求组织集中或自主观看“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线上讨论热烈。同志们纷纷表示,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鼓舞,会更加坚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不负时代、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下半年组织多种形式共同学习领悟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决议》原文,将全会精神的学习纳入新发展对象的重要考核,着力增强学生党员意识,以优异的成绩和昂扬的姿态献礼党的百年华诞。
(三)课程与教材
本学位点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充分体现了专业知识与思想道德修养并重的育人原则,构建合理全面特色结合的理论知识体系,完全满足了本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本学位点所设研究生课程注重教学方法的新颖性、前瞻性,并在部分学位课里大力提倡案例教学与实务学习,有效提高了硕士研究生的理论研究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
目前,法学学位点开设硕士公共学位课4门、专业基础课5门、专业必修课12门、专业选修课15门。
在任课教师选用方面要求严格,所有研究生课程,特别是专业必修课,全部由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师开课;制定了完备的评价机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学时饱满;课程教学质量总体评价优良。
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任课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积极鼓励教师开展研究生教改立项工作,2021年研究生教学教改项、和“课程思政”改革试点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共立项3项,顺利完成年度研究生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验收工作,继续在研究生课程教学环节实施“优课优酬”制度,鼓励教师参加优课优酬评选。
(四)导师指导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条件的规定》),选聘优秀教师作为研究生指导教师。每位导师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指导研究生,并定期开展课题组内或院内学术交流研讨活动,要求导师组集体参加和指导。
加强对导师队伍的培训与指导。积极要求和动员导师参加学校与学院组织的导师学校相关学习,并由学院集中力量开展导师学校培训项目,邀请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孙长永教授为首的高水平培训队伍,共开展和组织参加各类培训讲座21次,导师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五)学术训练
为提高研究生的科研实践与创新能力,学位点采取一系列措施激发研究生的科研积极性,具体如下:
1.每位导师每周至少举办一次学术讨论会,通过课程学习、论文阅读、讨论等形式对研究生实施严格的、完整的、系统的科研训练。
2.研究生积极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
3.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交流。
4.本学位点还依托学院与省重点学科刑法学科,设立研究生专项课题申报机制,在研究生中开展课题申报并给予经费支持,培育发表高水平论文的机制。
5.学位点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各种岗位,很好地锻炼了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制度保障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学术交流(含竞赛等)
学院以“和山法学”名家讲坛为依托,2021年线上线下共举办21期法学类的学术讲座或者实务讲座,定期开展研究生研读会活动。其次,研究生在导师的带领下积极参加各类全国性的法学类学术讲座,参与省政府,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等各类哲学社会科学类重点课题。在论文发表方面,毕业班中有1名研究生发表A类刊物,2名研究生发表其他期刊论文,毕业班之外,已有数名同学在导师的指导下发表刊物;科技竞赛方面,学院研究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校级“运河杯”项目4项,其中获奖2项。学院加强对外实践交流平台建设,本年度学院与省律协、省公证协会、宁波中院、省内8家知名律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研究生搭建高质量实践锻炼平台。
(七)学风建设
学位点注重研究生的学风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培养他们勤奋求实、崇尚学术、实事求是、勇于创新的精神品质。通过培养与教育,研究生们绝大多数都能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科学知识并进行科学研究上,在校期间受到了很好的科学训练。
本学位授权点已成立以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为组长的法学院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建设领导小组,通过出台了专门文件《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学术规范》,进一步弘扬了科学创新精神,营造了严谨踏实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2021年,本学科研究生和导师没有发生违背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
(八)培养成效
2021年,本学位点的学位论文纳入学校第三方评审系统,进行同行专家和名校盲审,盲审通过率100%。学院顺利通过了2021年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此次抽查硕士学位论文共被抽中5篇,其中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1篇,抽查成绩全部在良好以上。
学位点对研究生培养质量实施过程管理,把高质量的学位论文作为衡量研究生水平的标准。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主要措施有:建立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论文发表制度、优秀论文评选制度、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环节、答辩后审议制度。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进一步督促研究生导师认真履行导师责任,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论文工作阶段实行研究生定期汇报检查制度。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应定期向导师汇报论文进展情况,包括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果、下一阶段的论文工作安排、对论文技术难点及工作成果的评价等。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学位点组织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并及时向学生反馈存在的问题,限期修改后才进行后续的送审环节,大大提高了学位论文质量。在答辩后增设答辩后论文审议环节,审核相关论文是否认真修改是否达到相关要求。为了规范研究生答辩环节,目前所有的硕士研究生论文实行了全盲审和集中答辩制。学院开展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推荐工作,产生了良好品牌效用和样板效用,法学硕士罗薇《职务犯罪案件监检程序衔接机制研究》获得了校优秀硕士论文。
(九)管理服务
学院设有研究生办公室,配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处理日常事务,学位点指定有专门负责人,辅助和服务指导教师完成学生培养过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整个培养管理过程。
为了保证培养质量以及在培养过程中的规范性,学位点从指导教师的遴选、研究生招生、教学过程的实施和奖学金的评定等都有各自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整理汇总相关制度装订成册方便查阅。2021年学院及学位点修订出台了《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实施细则》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法学)》等制度文件。
(十)就业发展(去向类型)
法学院2021届法学硕士毕业生共14人,就业人数13人,就业率为92.9%,就业去向主要分布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以及企业法务,就业层次与专业相关度较高。
四、服务贡献
(一)科研成果转化
学位点强化科研意识,做好科研规划,依托团队优势,加强科研工作,服务科学立法。我院黄锴老师担任首席专家的课题《证明事项告承诺制的实施困境与法治应对研究》获得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立项。另外,法学院新立项省部级课题11项,其中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省部级一般课题9项,2021年新到款横纵向经费合计396万元。同时在《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行政法学研究》等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其中A类期刊3篇,CSSCI期刊共计7篇。这些科研成果为社会服务提供了扎实的基础,团队积极完成成果转化,为国家和省级立法建言献策。
(二)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
学位点专业特色鲜明,重点关注法治浙江建设、互联网+法学、自贸区、知识产权等与我省重大改革发展举措密切相关、社会需求较大的前沿问题,为省人大、省政府、省高院等部门提供地方立法和论证意见,同时结合本省转型期发展需求,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知识产权等领域提供法律咨询。主动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破重大科研难题,服务社会发展。我院吕鑫老师撰写的《<浙江省华侨捐赠条例>修改建议》得到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李嘉老师撰写的《关于加快浙江省数字经济立法 完善数字经济制度供给的建议》《关于加快基层治理数字化转型 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建议》《关于完善数据治理体系 进一步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建议》,分别被采用转化为全国政协会议团体提案、省政协会议团体提案、省人大重点建议,报送专报获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提出的建议被充分采纳。
(三)服务社会发展
学位点积极发挥基地作用,培育法律实务人才。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合作,签订了合作发展协议,建设完善我省省律师上岗培训等法律实务培训的重要基地,组织律师岗前培训5次。学位点注重创新人才培养,强调以应用研究为先导,重视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为学生配备理论和实践“双导师”,创立了“人格-知识-技能”三位一体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五、存在的问题
1.学科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学位点高层次人才处于紧缺状态,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21年虽继续加大了力度引进高水平领军人才,准备引进2名长江学者担任兼职讲座教授,同时正式引进了教授1名、年青博士3名,但力度仍有待进一步加强,同时需要进一步督促在职教师积极进修,保持学习上进的良好作风,使年青教师比例和拥有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能够进一步提高。
2.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培训指导工作有待加强。2021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只有13人,导师数量急待提升。同时本年度结合学校的导师学校工作,开始建设依托本学位点的学院导师学校,大力开展了对导师队伍的培训与指导,但集中密集的培训仍显不足,同时硕士生导师的后备队伍建设急需加强,对年轻且科研成果突出的学术骨干需要进一步的培养与帮助。
3.人才培养的模式与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深化。学位点一直以来坚持“人格—知识—技能”三体一体的复合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但高层次人才培养方面有待加强,学生独立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还很缺乏,毕业学生进入名校名院读博及深造的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理想抱负水平。
六、下一年建设计划
1.在师资队伍上建设上,继续坚持柔性引进与刚性引进并重的方针,加强导师学校建设与立德树人长效机制的建设。在下一年柔性引进人文社科领军人才1人以上,引进年青博士3人,继续鼓励在职教师进修博士学位,支持一定数量的教师进行出国访学、参加“双千”计划等挂职锻炼。在学校主管部门支持与指导下,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继续办好导师学校。
2. 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的培养,法学院以卓越法律人为培养目标,形成卓越法律人培养制度,努力培养学生科研能力,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或挑战杯三等奖2项以上;使研究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研究生继续深造在20%以上,毕业生满意度达到90分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程度达90分以上。
3. 在学术研究上,以“重要窗口”建设和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为学科发展导向,重视发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等学科,以学术兴趣为学科研究动力,激励学科教师围绕特色和导向开展研究。在下一年内努力获得国家社科(自然)基金项目2项以上,各类项目科研经费200万元以上,在CLSCI(法学核心期刊索引)期刊发表论文8篇以上,排名前进至30位左右;在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上有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