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院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如下:
组长:胡洪武
组员:劳纯燕、扎西格来、俞泱、崔浙钘、叶笑颖、陈捷克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18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20日-10月27日,老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奖学金模块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线申请,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保其填写规范和准确。逾期系统自动关闭,请有需要、符合条件的同学务必准时申请。
3.10月28日-11月5日,学院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4.11月6日-11月12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发展中心。学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查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推荐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奖学金系统操作手册,智慧学工通知板块已发布。
3.国家励志奖学金网上申请提交并经学院审核通过的,学院定稿公布后,拟获奖学生需及时打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附件1),交至法学楼A402学生工作办公室扎西格来老师处。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