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院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经过我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上一学年有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校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优先。
5..学院成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20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21日-11月4日,老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线申请,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保其填写规范和准确。
3.11月5日-12日,通过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4.11月13日-11月20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可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查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推荐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全校各指标奖金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系统提出申请或退回,方便协调;
附件4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pdf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