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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二O一九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团委 发布日期:2020-04-21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一年一度的团员教育评议是从严治团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员意识加强团组织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团员团籍的年度注册是对我校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形成团员证管理机制的关键环节。这两项工作也是共青团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和常规工作是建立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为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团籍注册工作特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学习阶段

在团员教育评议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和评议使全体团员增强团员意识和光荣感追求先进性达到如下要求:

1)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进一步增强团员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

3)通过开展三亮三比亮身份、亮承诺、亮业绩比学习、比先进、比贡献)团员亮分制实践活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重要要求。

2、评议阶段

民主评议要紧密结合团员的思想实际切实有效地开展。民主评议的过程为:

1)团员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是否带头勇于创新创造、是否带头矢志艰苦奋斗、是否带头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内容进行O一九年度个人思想总结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召开团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由团员个人宣读思想总结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

3)团员存在以下任意一条一票否决情形的在教育评议中评定为不合格团员:

理想信念缺失不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信仰宗教或参与邪教组织书面申请或公开场合扬言退团;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参与传播和扩散一些与团员身份不相符合的言论;

团的组织意识淡薄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

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

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

本年度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置工作。

4民主评议过程中认真评选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评优相关文件另发)。民主评议结束后各团支部和团员本人要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之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3、注册阶段

凡被评为优秀团员(比例不大于团组织团员人数的30%)和合格团员的由团支部为他们办理O一九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对于极少数不合格团员不予办理O一九年度团籍注册并给予团内除名名单报校团委。组织处理具体按照《团员证管理暂行细则》和《团内批评处分条例》办理。

二、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要求

团员教育评议的内容要结合实际形式要求创新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在57日前完成,并将团支部评议表(见附件)发至邮箱zgdfxyzzb@163.com(命名“团支部名称+评议表”)

学院联系人:董雷17857696727

2019年度团支部团员评议表.xls


法学院团委

2020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