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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9-06-11 浏览次数:

为持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发展性资助平台,提供多样性的成长支持,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将组织申报我校第九届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生自主开展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其他公益类项目;
2.探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或资助工作的研究;
三、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校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院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1500元;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于6月1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1293805418@qq.com;
3.学院成立院级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于6月18日对申请项目按《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步答辩、评审筛选,确定院级项目,同时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 620日前,学院完成组织学生申报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并评审推荐1-3项校级立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和《校级项目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打包命名(XX学院+拟推荐校级项目);院级立项项目:院级项目汇总表(附件3)(XX学院+院级项目)电子稿发送至资助中心
2.625日前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项目评审,确定校级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温馨提示

如有2019年申报的社会实践项目也同时符合此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可结合申报。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5).doc

第九届校级项目拟推荐汇总表(1).xls

第九届院级项目拟推荐汇总表.xls

法学院学工办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