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发展性资助平台,提供多样性的成长支持,提升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将组织申报我校第九届“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的相关工作安排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1.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2.申请者应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二、项目申报范围:
1.学生自主开展的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其他公益类项目;
2.探索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或资助工作的研究;
三、项目申请事项:
1.项目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级项目。校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000元;院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00-1500元;
2.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1)于6月16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1293805418@qq.com;
3.学院成立院级“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指导小组,于6月18日对申请项目按《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初步答辩、评审、筛选,确定院级项目,同时对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
四、项目申请进程安排:
1. 6月20日前,学院完成组织学生申报“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并评审推荐1-3项校级立项项目。具体要求如下:拟推荐的校级项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和《校级项目拟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打包命名(XX学院+拟推荐校级项目);院级立项项目:院级项目汇总表(附件3)(XX学院+院级项目)电子稿发送至资助中心。
2.6月25日前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项目评审,确定校级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名单并予以公示。
五、温馨提示
如有2019年申报的社会实践项目也同时符合此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可结合申报。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申请表(5).doc
法学院学工办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