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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第八次团、学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法学院团委 发布日期:2019-03-30 浏览次数:

学院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根据学院团委研究讨论,并申报校团委和学院党委同意,决定在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召开我院第八次团、学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八次团、学代会的时间、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团委和学院党委的部署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领我院青年,大力弘扬“厚德健行”的校训、“明德·尚法·笃行”的院训,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为切实完成我院学生工作发展规划目标,开创一流工作,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卓越法律人而努力奋斗!

本次大会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第八届团委委员会。

主要的时间安排及任务如下图所示:

截止日期

完成工作内容

部门

2019.3.29—4.1

1、召开第一次筹备委员会会议

2、《关于召开法学院第八次团、学代会的通知》和代表登记表的制作、下发

3召开各班班长、支书会议,进行动员;

4、各班级团支部推荐代表;

筹委会

筹委会

 

筹委会

各班团支部、年级团总支

2019.4.4日21:00前

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代表团并公布名单;

          资格审查组、宣传组

2019.4.5

大会倡议书(5日21:00点前发)

           秘书组

4.9日21:00前

各年级将代表登记表上交资格审查组

资格审查组

2019.4.9-4.11

1、各代表团第一次会议:选举团长、委员候选人(填写委员候选人登记表)以及监、计票人各两人(委员侯选人不能是监、计票人)

2、资格审查组对各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其简介进行整理

3、下发提案表格

资格审查组

 

 

资格审查组

 

提案组

2019.4.12

1、会议须知

2、预备会议议程

3、正式会议议程

4、选唱歌曲歌词

秘书组

秘书组

秘书组

宣传组

2019.4.13

1、代表和候选人名单最终确定

2大会选举注意事项

3、大会选举办法

资格审查组

资格审查组、筹委会

资格审查组、筹委会

2019.4.14

1、提案的整理以及联系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2、起草提案工作情况报告

3、提案工作简报编辑

提案组

提案组

提案组

   2019.4.14

1、团徽、纪念品、笔记本、笔

2、代表证(含列席代表)证件

3、宣传简报编辑

会务组

会务组

宣传组

2019. 4.15日前

大会报告定稿,并下发代表团讨论

秘书组、筹委会

2019.4.15

1、领导、来宾邀请、请柬制作和发送(电子稿设计即可)

2、发放证件、会议资料等

3、会议筹备情况报告

4、《大会手册》定稿、印制

会务组

 

会务组

秘书组

宣传组

2019.4.20

1、横幅、墙报、标语布置(场内外)

2、预备会议代表签到、礼仪接待

3、正选票制作

4、新闻稿撰写

5、正式会议会场布置

6、正式会议的摄影等

宣传组

会务组

会务组

宣传组

宣传组

宣传组

2019.4.21

1、预备会议召开礼仪接待、各代表团出席大会

2、正式会议召开礼仪接待、各代表团出席大会

会务组、各代表团

 

二、法学院第八次团、学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具体内容及支部上交表格内容请下载附件)

(一)团代表的基本素质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履行团员义务,能够认真履行团代表职责;

    2、关心和支持学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3、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无不良行为和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良好,上一年度平均绩点在2.5以上,上进心强(大一考虑综合素质,不作成绩要求)。

(二)代表的名额和比例

年级

总人数

正式代表

正式代表比例

列席代表

委员候选人

研究生

113

8

7.07

0

3

2015

184

22

11.96

0

4

2016

185

42

22.70

14

10

2017

199

49

24.62

12

10

2018

158

31

19.62

12

6

合计

839

152

18.17

38

33

 

(三)团代表产生过程

    1、学生团代表由年级团总支按学生代表分配名额与要求在各个班级中推荐产生,报年级团总支审核,由团、学代会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确定代表资格。

2、团干代表在集中推荐的基础上,讨论出部分推荐代表,经学院党委批准,由团代会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确定代表资格。

三、法学院第八次团、学代表大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委员候选人的基本素质要求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服务意识;

2、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关心团组织建设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热爱集体,乐于奉献;

4、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优良的道德风尚;

5、热心团、学工作,工作态度认真,严谨、负责,不松懈、不怠慢,责任心强;

6、群众基础优良,能得到群众的充分信任并具有较高的民主素养,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7、学习成绩优良,上进心强;

(二)候选人产生过程

    1、学生委员候选人由年级团总支按委员候选人分配名额在各代表团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报年级团总支审核,经学院党委批准,填写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由团代会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2、团委委员候选人在集中推荐的基础上,讨论出部分推荐候选人,经学院党委批准,填写委员候选人登记表,由团代会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提交代表大会选举。

 

 

 

                                    法学院第八次团、学代表大会筹委会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