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5级、2016级、2017级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本次校级奖学金评定时间进程说明如下:
1、绩点核对:
由学院教务秘书审核并提供各年级学生成绩绩点排名数据,并由学院学工办公布。若有同学对于成绩绩点排名数据有异议,请务必于9月17日下午15:30前到法A409院教务秘书处查询。经教务秘书审核修订后的成绩由学生本人于9月17日下午16:00前提供到法A402年级辅导员处。对于因学生本人无故逾期造成的绩点差错,由学生本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上交综合测评登记表至班级测评小组:
学生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奖学金评比办法》(浙工大发[2006]31号)、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9号、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学生学年总结、评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法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填写相关《法学院学生学生综合测评基本数据登记表(2016版)》,填写相关《法学院学生学生综合测评基本数据登记表(2016版)》,并于9月20日17:00前将该表格上交到班级测评小组,请注意用铅笔填写,并务必附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等)作为综合测评的证明材料。(请各班于9月20日前完成德育考评)
3、综合测评初评:9月20至9月24日,各年级班级评测小组成员完成班级初评以及年级、班级互评。
4、上交最终综合测评表格至学院:9月24日16:00前,在综合测评初评结束后,由年级总班长(团总支)将各班测评表格(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成员全体签字)和排序表交至法A402。
5、学年综合排名公示:学年综合排名在学工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请每位同学必须在公示稿上确认签字;如果不签字,默认本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2015级本学年的综测成绩以保研公示核算的成绩为准)
6、奖学金申请:由年级总班长(团总支)收集好年级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格,并与9月25号12:00前交到法A402。
7、奖学金名单公示:学院学工办根据综合排名和学生申请奖学金的情况,形成奖学金名单并公示。
8、先进班集体评比:请年级团总支根据先进班级评比的相关要求与细则,于2017年9月24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法A402。(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注: 法学院综合测评加分采申报制,对本人未申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合格支撑材料的加分由本人承担不利后果。
请各位同学充分重视学分绩点排名,本年级本专业的学年学分绩点及排名公布后请仔细核对。如对数据存有疑问,或对具体核算方法有不明之处,请仔细翻阅《学生手册》相关文件。经核对后,认为自己的学年学分绩点及排名有错误的,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法学院教务秘书老师处查询、更正(法A409,tel:85290651);认为自己的学年综合分及综合排名有错误的,请在公示期内到法学院学工办或以邮件方式查询、更正(法A402,tel:85290536,Email:law@zjut.edu.cn;具体事宜可联系自己所在年级辅导员)。
附件目录:
1、法学院关于公布本科生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时间进程的通知
2、法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额
3、关于法学院2017/2018年度奖学金评定的细则的解释及填写说明
4、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学年总结、评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5、《法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
6、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7、2016、2017级绩点
8、申请表
9、法学院优秀班级考评办法
10、德育基本评定分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