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业绩材料公示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2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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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第八轮岗位设置与岗位聘任制度实施意见》(浙工大〔2020〕28号)、《浙江工业大学学院(部)、校级直属研究机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实施细则》(浙工大人〔2020〕20号)和《浙江工业大学教师(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及2020年6月17日法学院六届四次教代会通过的《法学院2020年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法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现将申报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其他专技岗位人员业绩材料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电子邮件的形式,来法学楼A楼501室,电话:85290505,电子邮件fxy@zjut.du.cn)反映公示材料存在的问题。
2. 反映问题的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部门)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3.公示时间:从2020年6月28日起到2020年6月30日止。
(公示期满,公示材料已删除)
法学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