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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级第八周至第九周晚自习缺席情况的公示
作者:法学院学工办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

2016级年级组统计,第八周、第九周缺席年级晚自习情况(为统计需要前两周情况也予以公示,不含已被通报批评过的同学)如下:

第八周

第九周

法学1606班

谢筱薇

法学1602班

朱观涛(两次)

法学1603班

旦增扎巴

法学1603班

旦增扎巴(两次)

法学1606班

任家乐

法学1606班

格桑扎西(两次)

法学1606班

格桑丹增

法学1606班

任家乐


法学1606班

格桑丹增(两次)

法学1604班

林轶凡

法学1606班

格桑丹增


法学1603班

王玲菲

法学1606班

黄心儿

法学1604班

格桑旦增


法学1604班

欧珠多吉

法学1601班

许芝悦

法学1606班

项宇铨


法学1604班

格桑旦增

法学1602班

凌佳楠



法学1604班

王星晨

法学1601班

宣依楠




法学1602班

黄梦颖


 

根据《法学院本科生2016级晚自习管理办法(试行)》,对于无故缺席晚自修累计3次的同学:法学1603班旦增扎巴、法学1606班格桑丹增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希望被通报的同学能够以此为戒,及时改正,遵守学校学院的规章制度。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12月1日。以上同学可在12月1日15:00前联系年级辅导员提出疑问或申诉。

 

法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29日